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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恩精工:关于对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3-06  

  证券代码:300780       证券简称:德恩精工        公告编号:2025-005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关系概述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恩精工”或“公司”)的参
股公司四川丹齿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齿精工”)的全体股东拟
按各自持股比例进行等比例减资,其中公司拟减资 800 万元,广州弘亚数控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亚数控”)拟减资 2,400 万元,丹棱县众
力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丹棱众力”)拟减资 133.33
万元,合计减资 3,333.33 万元。本次减资完成后,丹齿精工的注册资本由
23,333.33 万元减少至 20,000 万元。减资前后各股东对丹齿精工的持股比例
不变,公司仍持有其 24%的股权。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持有丹齿精工 24%股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谢龙德先生任
丹齿精工董事,公司监事贺圣国先生任丹齿精工董事兼总经理。丹齿精工为
弘亚数控控股子公司,弘亚数控持股比例为 72%,弘亚数控为李茂洪先生控
制的公司,李茂洪先生及其配偶刘雨华女士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公司
董事马路女士在李茂洪先生控股的企业广西三威家居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担
任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丹齿精工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减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
马路、关联监事贺圣国先生在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本次减资
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
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此项交易经董事会批准后即可执行,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本次减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情况,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四川丹齿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齐乐镇兴欣大道 2 号;

    法定代表人:贺圣国;

    注册资本:23333.3333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424765087507G;

    经营范围:主营:汽车零部件、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刀具、刃具的生产、
销售;工程机械修理;车用化学品(不含危险品)销售;普通货运;经营本企业
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生产所需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
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或限制的除外)。兼营:汽车行业信息咨询,日用百货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本次减资完成前后丹齿精工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变动前出   减资额                         变动后出
         股东          变动前                                 变动后
                                     资比例   (万元)                         资比例
                     (万元)                               (万元)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
                      16,800         72%        2,400         14,400           72%
  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
                      5,600          24%         800           4,800           24%
  股份有限公司
丹棱县众力企业管
  理咨询服务中心      933.33          4%       133.33           800            4%
    (有限合伙)

         合计        23,333.33       100%     3,333.33        20,000          100%




    3、丹齿精工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0,961.17                        30,714.84

     负债总额                    3,947.22                         4,247.06

      净资产                     27,013.95                        26,467.78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2,035.34                        10,006.62

      净利润                     -1,522.93                         -79.50


    4、经查询,丹齿精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失信惩戒。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本次对关联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各股东以等比例进行减资,减资后各股东持
股比例不变,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四、减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目标公司):四川丹齿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424765087507G
    乙方
    乙方 1:(减资股东一):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955284063
    乙方 2:(减资股东二):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400754715627L
    乙方 3:(减资股东三):丹棱县众力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424MA63JK3D4J

    (二)减资金额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注册资本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亿叁仟叁佰
叁拾叁万叁仟叁佰叁拾叁元整(¥233,333,333.00 元),现甲方拟减少注册资
本人民币(大写):叁仟叁佰叁拾叁万叁仟叁佰叁拾叁元整(¥33,333,333.00
元),减资完成后甲方注册资本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亿元整
(¥200,000,000.00 元)。

    (三)减资对价

    各方一致同意,本次减资甲方应向乙方 1(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支付的减资对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仟肆佰万元整(¥24,000,000.00 元);
应向乙方 2(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减资对价为人民币(大写):
捌佰万元整(¥8,000,000.00 元);应向乙方 3(丹棱县众力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中心(有限合伙))支付的减资对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叁万叁仟叁佰
叁拾叁元整(¥1,333,333.00 元)。

    (四)支付方式

    甲方应于本次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
支付减资对价。

    (五)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承担协议中约定的违约责任。本协议中未约
定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资系丹齿精工根据其实际发展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

    本次减资不改变丹齿精工的股权结构,减资完成后,丹齿精工仍为公司
的参股公司,亦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减资将收回公司前期实缴的出资
额,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披露的关联交易外,丹齿精工过去 12 个月内累计与公司发生关联采
购 234.17 万元,关联销售 39.85 万元。累加本次减资发生关联交易 800.00 万元,
截至披露日,与同一关联方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合计 1074.02 万
元,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履行的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该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公司对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系丹齿精工根据其实际发展需要。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因此,我们对本次公司对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表示一致认可,并
且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公司对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丹齿精工实际发展需要。本次
关联交易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5年3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本
次对参股公司减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四川丹齿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减资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