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值得买 股票代码:300785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超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诺德中心二期 11 号楼 38 层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涵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刘超 公司、上市公司、值得 指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买 国泰君安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 指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告书 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在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表格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采取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姓名:刘超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308021986********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诺德中心二期 11 号楼 38 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刘超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超本次权益变动系用于个人资金需求、归还在国泰君安的 股票质押融资负债,进一步降低股票质押比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预披 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信息披露义务人刘超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 股份不超过 1,684,561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85%)。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按相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持 有的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如果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在未来 12 个月内需要处置 已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则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值得买 2,152,098 股,占值得买总股本比例 1.4134%,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值得买 1,026,000 股,占值得买总股本比例 0.7715%。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名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称 (元/股) (股) (%) 2022 年 12 月 29 日 集中竞价交易 32.241 1,329,698 0.9999 -2023 年 4 月 12 日 2023 年 4 月 12 日 刘超 大宗交易 38.950 1,026,000 0.7715 -2023 年 5 月 31 日 2025 年 1 月 14 日- 集中竞价交易 34.206 822,400 0.4136 2025 年 1 月 17 日 合计 3,178,098 2.1849 注:上述减持的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值得买 9,532,442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7.168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值得买 9,942,716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信息披露义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份性质 务人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532,442 7.1680% 9,942,716 4.9999% 刘超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2,383,110 1.7920% 1,868,879 0.9398% 有限售流通股 7,149,332 5.3760% 8,073,837 4.0601% 注:表中的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 舍五入所致。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说明:本次权益变动前刘超持有公司股份 9,532,442 股;2022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3 年 4 月 13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 交易减持 1,576,698 股,减持后持股 7,955,744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14 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 东、董事减持股份超过 1%暨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8);2023 年 5 月 30 日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779,000 股,减持后刘超持有公司股 7,176,744 股;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完成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本次转增完 成后,刘超持有公司股份增加至 10,765,116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6 月 12 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2025 年 1 月 14 日至 2025 年 1 月 17 日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822,400 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刘超持有公司股份 9,942,716 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转让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占其所持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股) 质押股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刘超 9,942,716 4,100,000 41.24% 2.06% 合计 9,942,716 4,100,000 41.24% 2.06%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质押 4,100,000 股,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为 41.24%,除上述情形之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 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 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 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超 日期:2025 年 1 月 20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备置于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值得买 刘超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否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其他□ (请注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9,532,442 股 持股比例:7.1680%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变动股数:3,178,098 股 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2.1849% 变动后的持股数量:9,942,7 变动后的持股比例:4.9999% 时间:2022 年 12 月 29 日-20 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 是□ 否 不适用 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否 不适用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否 不适用 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否 不适用 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准 不适用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北京值得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超 签字: 2025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