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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米奥会展: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投资宁波甬元稳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2025-03-04  

证券代码:300795       证券简称:米奥会展     公告编号:2025-007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投资

       宁波甬元稳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
进一步推动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
全资子公司三保汇投(嘉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保汇
投”)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使用自有资金与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
人苏州维特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维特力新”)
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宁波甬元稳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以下简称“(本)基金”或“(本)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目标认
缴总金额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其中首次交割日后的初始认缴出资
总额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最终规模以实际募集金额为准)。三保
汇投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10,100 万元,持股比例占合伙企
业首期募集认缴出资总额的 20.20%。
    (二)审议情况
    2025 年 3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

                           第 1 页 共 17 页
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投
资宁波甬元稳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三保
汇投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10,100 万元参与投资宁波甬元稳仲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
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1、企业名称:苏州维特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MLEBQ42
    4、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5、住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 183 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 19
号楼 244 室
    6、法定代表人:卫哲
    7、成立时间:2016 年 5 月 25 日
    8、经营范围:创业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备案登记情况: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等履行登记
备案程序,登记编号为 P1032365。
    10、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卫哲                 6,000          60%
    2          朱海龙                 4,000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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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控制人:卫哲
      11、经查询,苏州维特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二)其他参与投资的有限合伙人
      1、宁波市甬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MA2AGJJJ5X
      (3)注册资本:500,000 万(元)
      (4)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月湖街道柳汀街 225 号月湖金
汇大厦 15-4 室
      (5)法定代表人:吴冰灿
      (6)成立时间:2017 年 12 月 26 日
      (7)经营范围:产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投资咨询
【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
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宁波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500,000        100%

      实际控制人:宁波市财政局
      (9)经查询,宁波市甬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慈溪市工业和信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2MACL6Q0NXL
      (3)注册资本:50,2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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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住所:浙江省慈溪市胜山镇永兴一路 88 号(慈溪农贸城 6
号楼 504 室)(自主申报)
      (5)执行事务合伙人:清石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慈溪市
慈工智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6)成立时间:2023 年 6 月 19 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
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
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8)合伙人信息: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清石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160           0.32%

  2     慈溪市慈工智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           0.20%

  3         慈溪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49,940        99.48%
      基金管理人:清石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9)经查询,慈溪市工业和信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上海为仁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MA1JF7LJ6C
      (3)注册资本:10,210 万(元)
      (4)住所: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环东一路 65 弄 11 号(枫泾经
济小区)
      (5)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前海翔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6)成立时间:2021 年 8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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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合伙人信息: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南宁和和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1                                                10,000         97.94%
                      伙)

  2      深圳市前海翔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10           2.06%

      实际控制人:刘卫平
      (9)经查询,上海为仁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
      4、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449143662
      (3)注册资本:17,738.1762 万(元)
      (4)住所:上海市青浦区朱枫公路 1226 号
      (5)法定代表人:林琪
      (6)成立时间:2002 年 11 月 15 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
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集成电路
制造;虚拟现实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
发;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
发;体育健康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机

                                第 5 页 共 17 页
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
务;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8)股权结构(列示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

 序                                                    持股数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                持股比例
 号                                                    (股)

 1     林琪                             自然人股东   45,370,299   25.29%

 2     林光荣                           自然人股东   27,949,831   15.58%

       凯恩(苏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3                                      其他投资者   12,740,390    7.10%
       司-凯恩新动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4     林珏                             自然人股东   9,360,000     5.22%
       上海呈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呈瑞
 5                                      其他投资者   3,640,000     2.03%
       荣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卓奥
 6                                      其他投资者   2,435,796     1.36%
       1 号行政管理服务信托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                                      其他投资者   2,080,342     1.16%
       2021 年管理合伙人持股计划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                                      其他投资者   1,762,800     0.98%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深圳市财富自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     -财富自由启航一号私募证券投资    其他投资者   1,739,400     0.97%
       基金
       上海利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利位
 10                                     其他投资者   1,339,830     0.75%
       合信 1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实际控制人:林琪、林光荣
      (9)经查询,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
      5、宁波赛尔集团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第 6 页 共 17 页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775614083F
    (3)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4)住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发展大厦 2-8-R
    (5)法定代表人:徐平炬
    (6)成立时间:2005 年 6 月 16 日
    (7)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服务;自有房屋及
机械设备出租。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
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机械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
化工原料、塑料制品、工艺品、纺织品、服装、文体用品的批发、零
售。
    (8)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徐平炬                    19,000           95.00%
   2        王彩虹                      1,000           5.00%
    实际控制人:徐平炬
    (9)经查询,宁波赛尔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宁波荣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7900814493
    (3)注册资本:3,000 万(元)
    (4)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朝晖路 273 号北 2-133
    (5)法定代表人:汤一浒
    (6)成立时间:2006 年 8 月 4 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
服饰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品
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体育
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

                          第 7 页 共 17 页
发;鞋帽零售;鞋帽批发;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通讯
设备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制品
销售;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
售;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宁波凯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3,000      100.00%

      实际控制人:汤一浒
      (9)经查询,宁波荣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冯栋:居民身份证号码为 32092619XXXXXXXXXX,住所为广东
省深圳市******。经查询,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
关系。
      (三)关联关系与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苏州维特力新是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
人。除此之外,苏州维特力新与基金其他投资人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
关系。
      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均与公司及三保汇投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
安排,均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等情况,均未以直接
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
      三、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合伙合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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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宁波甬元稳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
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3、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维特力新创
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基金规模:本基金首次交割日后的初始认缴出资总额不低于
人民币伍亿(500,000,000)元。普通合伙人可根据实际募资情况决
定本基金最终认缴出资总额,但本基金的最终认缴出资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拾亿(1,000,000,000)元。
      5、合伙人认缴出资情况:

 序                                            认缴出资额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比例   出资方式
 号                                              (万元)
       苏州维特力新创业投资管
 1                              普通合伙人          600      1.20%       现金
             理有限公司
       宁波市甬元投资基金有限
 2                              有限合伙人         10,000   20.00%       现金
                 公司
       慈溪市工业和信息产业股
 3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有限合伙人         10,000   20.00%       现金
               限合伙)
       三保汇投(嘉兴)企业管
 4                              有限合伙人         10,100   20.20%       现金
             理有限公司
       上海为仁民企业管理合伙
 5                              有限合伙人         4,000     8.00%       现金
           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
 6                              有限合伙人         3,000     6.00%       现金
               限公司
 7       宁波赛尔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     6.00%       现金
       宁波荣御国际贸易有限公
 8                              有限合伙人         3,000     6.00%       现金
                 司
 9               冯栋           有限合伙人          6,300    12.60%      现金
                     合计                          50,000   100.00%      ——
      6、出资进度:全体合伙人认购合伙权益的出资总额,按如下方
式实缴到位:


                                第 9 页 共 17 页
    除非合伙合同另有约定或普通合伙人另行决定,各合伙人将在投
资期内分三期向本基金缴付实缴出资,各合伙人的首次出资金额相当
于各该合伙人之认缴出资的 40%,第二次出资金额相当于各该合伙人
之认缴出资的 30%,第三次出资金额相当于各该合伙人之认缴出资的
30%。
    (二)宁波甬元稳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合
同(以下简称“合伙合同”或“合同”)主要条款
    1、合伙目的
    本合伙企业拟以股权及可转债、可交债等股权相关投资方式,投
资于具有投资价值和发展潜力的企业,从而实现投资增值,并最终实
现投资人的投资收益。
    2、存续期限
    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以下简称“存续期限”)自本合伙企业
的成立日起算,至首次交割日的第柒(7)个周年日为止。根据本合
伙企业的实际需要,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投资人咨询委员会同意,
存续期限可延长两(2)次,每次壹(1)年。
    存续期限缩短:存续期限亦可根据合伙合同约定而相应缩短。
    3、投资领域
    本合伙企业拟主要对以跨境电商、跨境贸易及/或辅助跨境电商
与跨境贸易进行数字化改造和赋能为主营业务的企业进行价值投资,
实现长期资本升值,力争本合伙企业投资利益的最大化和有限合伙人
的最佳利益回报。为免疑义,本合伙企业原则上投资于前述领域的投
资项目的投资成本总额不低于本合伙企业实缴资本总额的 60%。
    4、投资决策
    本合伙企业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管理人投资管理团队提


                        第 10 页 共 17 页
交本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及其退出)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投资决
策委员会由三(3)名委员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委员均由普通合
伙人委派。
    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本合伙企业投资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投资
决策委员会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电话会议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
投资决策委员会亦可不召开会议,经全体委员出具书面同意文件而作
出其职权范围内的决定。投资决策委员会采用一人一票的原则进行决
策,所有决策均应当由三分之二(2/3)以上(含本数)投资决策委员
会委员投赞成票后方视为通过。
    5、投后管理
    本合伙企业完成对投资项目的投资后,普通合伙人、管理人将在
投资退出完成前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持续监控,并在商业上合理可行的
情况下,定期搜集信息、专项报告、对被投资企业进行经营和财务分
析、参与被投资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决策,以期提升被投资企业价值。
    6、管理费用
    在本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内,作为管理人提供合伙合同项下的投
资管理及其他服务的对价,本合伙企业应按照合伙合同约定自首次交
割日起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以下简称“管理费”)。除非管理人另
行书面同意,管理费的费率为 2%/年,按如下方式计算:
    (1)投资期内,按照每一有限合伙人的实缴资本的 1%计算而得
的半年度管理费总额;及
    (2)投资期终止之后,按照每一有限合伙人在本合伙企业届时
尚未退出的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中分摊的金额的 1%计算而得的半年
度管理费总额。
    为免疑义,投资期内,如普通合伙人已向各有限合伙人发出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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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但有限合伙人发生支付违约的情形,则对计算该有限合伙人分
摊的管理费而言,作为其计算基数的实缴资本应自普通合伙人已发出
的当期提款通知所载到账日期起,以该有限合伙人应缴付的累计实缴
资本为准。
    上述管理费的计算应穿透后适用于联接实体投资人,亦即对于联
接实体而言,投资期内,其应支付的半年度管理费总额为联接实体投
资人的实缴资本总额的 1%;投资期终止后,其应支付的半年度管理费
总额为联接实体投资人通过联接实体在本合伙企业届时尚未退出的
投资项目的投资成本中分摊的金额总额的 1%。
    本合伙企业向管理人支付的首期管理费应于首次交割日起算至
首次交割日所在半年度末的最末一日截止,首期管理费应于首次交割
日(或普通合伙人在提款通知上载明的其他日期)支付给管理人。此
后的管理费按半年度预付,即在每个日历年度的 1 月 1 日及 7 月 1 日
或之前支付自该日起半年的管理费,如遇节假日,则支付日提前至此
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计费期间不满一个半年度的,管理费应根据该
期间的实际天数占该半年度天数的比例折算。
    尽管本合伙企业按照半年度预付管理费,但在本合伙企业存续期
限内,管理费计算基数应按照日历季度相应调整,即管理费应由本合
伙企业按照每季度为一个收费期间的原则计算,以届时日历季度末日
的管理费计算基数恒定计算该日历季度首日至该季度末日期间内管
理人实际应收的管理费。收费期间不满壹(1)个季度的,季度管理
费应根据该收费期间包含的实际天数计算。如果本合伙企业向管理人
预付的半年度管理费超过按照合伙合同约定实际应支付的管理费,管
理人(i)应将多收取的管理费金额抵扣下一个半年度管理费,或(ii)
在没有后续可抵扣的管理费时,由管理人通过适当的方式将多收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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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后金额退还给本合伙企业。如果本合伙企业向管理人预付的半年度
管理费金额少于实际应付金额,本合伙企业应及时向管理人补足。
    7、收益分配
       (1)源于投资项目的分配
    来源于任一投资项目的可分配收入应首先在所有参与该投资项
目的合伙人间按照投资成本分摊比例划分,并将划分给普通合伙人的
部分分别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划分给各有限合伙人的部分按如下顺序
在该有限合伙人作为一方与普通合伙人作为另一方之间进行分配:
    ①返还有限合伙人之累计实缴资本:首先,100%归于该有限合伙
人,直至其按照本第①项取得的累计分配金额以及按合伙合同约定已
向该有限合伙人分配的未使用实缴资本(如有)等于截止到该分配时
点该有限合伙人的累计实缴资本;
    ②支付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其次,100%归于该有限合伙人,直
至对该有限合伙人的累计分配足以使该有限合伙人就其等于前述第
①项下取得的累计分配金额对应的实缴资本以及按合伙合同约定已
向该有限合伙人分配的未使用实缴资本(如有)实现 8%/年(单利)
的门槛收益率(从每次提款通知的提款日期(或该笔提款被实际缴付
到本合伙企业的更晚日期)分别起算到该笔提款的实际分配时点为止)
(以下简称“优先回报”);
    ③追补:再次,100%归于普通合伙人,直至普通合伙人根据本第
③项累计取得的金额等于该等有限合伙人根据前述第②项取得的累
计优先回报/ 80%×20%的金额;以及
    ④80/20 分配:此后,80%归于该有限合伙人,20%归于普通合伙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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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合伙人根据前述第③和④项取得的分配金额,统称为“绩
效分成”。)
    上述约定应穿透适用于联接实体的全体权益持有人,亦即,在对
来源于投资项目的可分配收入进行分配时,应将联接实体的全体权益
持有人视为本合伙企业的直接合伙人;并且,为与分配相关目的,普
通合伙人及其关联人士通过联接实体间接持有的合伙权益应被计入
普通合伙人及其关联人士在本合伙企业直接持有的合伙权益中,无需
就其应获分配的金额向普通合伙人分享绩效分成。
    (2)未使用实缴资本分配
    投资期终止后,各合伙人的资本账户中尚未被实际使用且普通合
伙人确定不再进行投资、用于支付或合理预留合伙企业营运费用及本
合伙企业的其他责任、义务、债务等目的并可返还给各合伙人的任何
实缴资本(以下简称“未使用实缴资本”),可由普通合伙人在其认
为适当的时点以各合伙人届时资本账户中的未使用实缴资本为限向
各该合伙人进行原路分配。
    (3)其他收入分配
    本合伙企业的临时投资收入应根据产生该等收入的资金的来源
在相应合伙人之间按照其占该等资金的实缴资本比例进行分配。违约
合伙人支付的滞纳金、罚金、被没收的资本账户余额等(如有)在由
本合伙企业先用于抵扣该违约合伙人应当承担的因其违约而产生的
全部费用、赔偿金和违约金等之后仍有余额的,在非违约合伙人之间
根据其届时对本合伙企业的实缴资本比例进行分配。
    (4)非现金分配
    本合伙企业解散前,分配应尽可能以现金或可公开交易证券(且
该等证券的限售期应已届满且约定的其他限制应已解除)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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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如普通合伙人善意合理判断认为非现金
分配对本合伙企业及合伙人更为有利或者本合伙企业进入解散清算
程序,则普通合伙人可决定分配以非现金资产(包括不可公开交易的
证券、股权及本合伙企业的其他资产)形式进行。本合伙企业向合伙
人进行的非现金分配应按照合伙合同约定的方式和顺序进行。
    本合伙企业进行非现金资产分配时,普通合伙人应负责协助各合
伙人办理所分配资产的转让登记手续,并协助各合伙人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履行受让该等资产所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接受非现金分配的有
限合伙人亦可将其分配到的非现金资产委托普通合伙人按其指示进
行处分,与处分相关的费用由该有限合伙人承担,普通合伙人可从处
分收入中扣除该等费用后将余额支付给有限合伙人,其他具体委托事
宜由普通合伙人和相关有限合伙人另行协商。
    普通合伙人在每一财务年度结束后(及在本合伙企业解散之日)
评估本合伙企业的资产价值。对于股权价值,如果该股权作为非现金
分配的对象,则普通合伙人应对其分配之日的价值进行评估,如果该
股权被退还给本合伙企业,则普通合伙人将对其在该股权被退还给本
合伙企业之日的价值进行评估。普通合伙人的估值将是终局性的且对
所有有限合伙人有约束力;但是,如果投资人咨询委员会不接受某一
估值结果,则普通合伙人应尝试就该资产确定替代价值。若投资人咨
询委员会仍不同意该替代价值,则该资产的价值应由经投资人咨询委
员会及普通合伙人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通过估值程序确定。第
三方评估机构估值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应构成合伙企业营运费用。
    8、亏损分担
    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的亏损由所有参
与该项目的合伙人根据其投资成本分摊比例分担,其他亏损由全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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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伙人按照认缴出资比例分担。为免疑义,为计算本合伙企业投资项目
的亏损之目的,应将联接实体的全体权益持有人视为本合伙企业的直
接合伙人。
    9、退出机制
    本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将采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
惯常的退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IPO、并购、股权转让)进行退出,
管理人基于商业判断对于本合伙企业投资的退出向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提出相关建议,投资退出的最终决策应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由投
资决策委员会独立作出。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三保汇投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本基金投资,主要
是借助市场化的机制、结合专业投资机构优势,通过合伙企业以股权
相关投资方式重点对以跨境电商、跨境贸易及/或辅助跨境电商与跨
境贸易进行数字化改造和赋能为主营业务的企业进行价值投资,有利
于发掘契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项目,对促进公司与相关公司在业务
上的资源协同、优势互补具有积极作用,有利于扩大公司在品牌出海
领域的布局,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本次投资将有效利用公司闲置
资金,提高公司资金利用率,获取相应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本次投资事项不会
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助于支持公司业务拓展,符合公司持
续发展的需求。
    五、项目存在的风险提示
    (一)本次投资事项尚需进行企业登记、基金备案等手续,具体
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可能面临基金不能按时、足额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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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时完成交割的风险;同时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投资标的的风险。
    (二)基金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存在因决
策或行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无法达成投资目的、投资收益不达预期
或亏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合伙企业份额认购,亦未在合伙企业中任
职。
    (二)公司将密切关注投资运作情况,督促防范投资风险,维护
投资资金安全,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及
相关法规要求,持续关注该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后续信息
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宁波甬元稳仲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合
同》。


    特此公告!

                     浙江米奥兰特商务会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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