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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指南针: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01-25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人员:《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薪酬是指税前报酬总额。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
议董事、监事的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考核管理机构,负责制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
案,审查其履行职责情况并进行年度考评。
    第六条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负责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的制订,并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对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

                        第三章 薪酬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七条 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内部董事
       内部董事是指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为所任高级管
理人员职位对应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二)外部董事
    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董事
津贴。外部董事津贴按月发放,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除此以外不再
另行发放薪酬。
    (三)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是指公司聘任的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要求的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第八条 监事会成员薪酬
    (一)内部监事
    内部监事是指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与公司(包含公司分公司、子公司,下
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或者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之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依据其岗
位、职务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
    (二)外部监事
    外部监事是指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在公司仅担任
监事职务的人员,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外部监事津贴按月发放,由公司统一代
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三)职工代表监事
    职工代表监事是指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人
员。职工代表监事依据其岗位、职务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职工代表监事
薪酬由公司管理层(总经理办公会)对其进行考核后确定。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两部分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
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奖金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相挂钩,经公
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考核后确定。

                            第四章 薪酬的调整
    第十条 董事薪酬标准的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实施。监事薪酬标准的调整由公司监事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一条 董事、监事津贴范围:
    (一)外部董事:≤200 万元/年;
    (二)内部董事:仅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领取董事津贴;
    (三)独立董事:7.2 万元/年;
   (四)内部监事:依据其岗位、职务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
   (五)外部监事:≤50 万元/年;
   (六)职工代表监事:依据其岗位、职务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津贴。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
   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
分析,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
   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
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组织结构调整及岗位变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