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针:市值管理制度2025-01-25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北京指南针
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维
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以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
为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市值管理属于上市公司战略管理的关键构成部分。只要
上市公司处于持续经营状态,就应持续推进市值管理工作,且市值管
理是董事会核心工作任务之一。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核心目的在于通过充分且合规的信息披露,
提升公司透明度,推动公司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于一致;同时,运
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充分实现公司价值,
构建稳定且优质的投资者群体,赢取长期市场支持,达成公司整体利
益最大化与股东财富增长协同共进的目标。
第五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影响上市公司市值的因素众多且复杂,市值
管理务必秉持系统思维,遵循整体推进的准则,全方位优化影响公司
市值增长的关键要素。
(二)科学性原则。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有其内在规律,必须遵
循规律科学实施。公司需制定科学合理的市值管理制度,以保障市值
管理工作的科学性与高效性。
(三)规范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必须严格建立在符合国
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的市值管理制度框架之上。
(四)常态性原则。上市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动态的
过程,因而公司市值管理应是一种持续且常态化的管理举措。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市值管理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经营管理层予以配
合参与,董事会秘书为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
室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主体,承担公司市值监测、评估工作,拟定
市值管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市值的日常维护管理事务。公司各部
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为相关经营、财务、市场等信息的归集工作提供协
助。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可针对市值管理工作提出书面建议或措
施。
第七条 工作职责
(一)制定市值管理计划
深入剖析公司市值的合理性,依据董事会规划,明确市值管理目
标与工作计划。
(二)组织实施市值管理计划
市值管理计划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由董事会秘书牵头组织实施,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具体执行工作。
(三)跟踪评估市值管理计划与效果,完善并修订市值管理计划
在市值管理计划实施进程中,若发现方案与公司实际状况、外部市场
环境等出现较大变动,应及时向董事会汇报,董事会视情况决定对计
划予以修改完善。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一节 资本运作
第八条 通过并购优质资产,实现公司资产规模扩充、盈利能力
提升以及整体估值增长。公司应紧密契合产业战略,采用内生与外延
式发展相结合的模式,适时开展兼并收购活动,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
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宽业务覆盖范畴,获取关键技术与市场资源,
进而提升公司质量与价值。
第九条 在必要情形下,通过剥离不良资产,达成公司资产质量
优化与资源有效配置提升的目标。公司应剥离那些与企业长期战略不
符、缺乏成长潜力或对企业整体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部门、子公
司,使资源聚焦于经营核心领域,增强公司竞争力,实现企业资产的
更优配置,提升企业资产质量与资本的市场价值。
第十条 积极灵活运用再融资策略,充实公司资本金,满足公司
产业布局中大规模投资的资金需求;合理拓展公司业务,提升竞争力
与创利能力,推动公司市值高效增长。
第二节 权益管理
第十一条 适时推行股权激励计划,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
团队成员利益与公司股东利益深度绑定,携手推动公司发展,助力公
司提升经营业绩,增强盈利能力与风险管理能力,创造企业内在价值,
力求获取更多市场溢价;同时,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价值,促使资本
市场精准认知并反映公司内在价值,从而促进企业市值管理工作开展。
第十二条 适时开展股份回购和股东增持。公司应依据市场环境
变化实施相应权益管理举措,避免股价大幅波动,促进市值稳定发展。
在市值持续低迷之际,采取回购、大股东增持等方式,增强投资者信
心,维护市值稳定态势。
第十三条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设定年度最低分红比例,积极落实
分红政策并适度增加分红次数与比例。通过提升股东回报水平,为长
线投资者提供明确预期,培育投资者长期投资理念,吸引长线投资资
金流入。
第三节 日常管理
第十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
(一)制定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二)加强投资者关系日常维护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合规
地披露与投资者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密切相关的信息。
(三)依据公司经营业绩状况或重大事项发生情况,主动开展分
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路演等线上线下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与买
方机构投资者和卖方分析师的交流互动,争取价值认同,推动投资决
策形成与主动推介工作开展。
(四)管理投资者关系交流平台,通过构建、优化与维护投资者
关系交流平台,引导中小投资者正确认知企业价值。
第十五条 公共关系管理
拓展并维护媒体关系,涵盖但不限于法定披露媒体、财经类、市
场类媒体等,加强与财经媒体合作,保障财经媒体渠道顺畅。与政府
部门、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交易所等构建良好沟通机制。与其他上
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专业投资者关系管理咨询公司、财经公
关公司等维持良好合作交流关系。
第十六条 舆情及危机管理
建立全面及时的舆情监测与危机预警机制,确保内外部信息沟通
顺畅无阻,强化危机预防与应对能力,积极维护公司公共形象。定期
跟踪分析公司舆情环境、二级市场表现,对公司、行业、同行业上市
公司的舆情信息进行持续跟踪。
第十七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等务必切实增强合规意识,在市值管理过程中严禁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把控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
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手段误导或欺骗投资者。
(二)借助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配合其他主体
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价格等进行预测或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
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规定,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正常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一)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后实施。
北京指南针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