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量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核意见2025-01-11
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核意见
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试点的指导意
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对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制定《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推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前,已经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员工
意见并获得职工代表大会的通过。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在依法合规、自
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的,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
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
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促进公司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
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吸引和保留
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发展活力,促进公司长
期、持续、健康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