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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汇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2-26  

证券代码:300839           证券简称:博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债券代码:123156           债券简称:博汇转债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2 月 26 日(星期三)15: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2025 年 2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26 日
9:15-15:00。
    2.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镇骆东路 1818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碧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下同)
共 11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7,079,9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4393%
(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35,388,0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730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691,889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89%。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 10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207,73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31%。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515,841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4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691,889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89%。
    3.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78,1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606%;反
对 242,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810%;弃权 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959,9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116%;反对 242,6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72%;弃权 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2%。
    关联股东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夏亚萍持有的 128,354,080 股回避
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2.0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76,3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399%;反
对 242,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87%;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81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958,1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688%;反对 242,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24%;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87%。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63,0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9875%;反
对 242,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87%;弃权 2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33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944,8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7528%;反对 242,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24%;弃权 2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48%。
    2.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53,5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786%;反
对 242,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87%;弃权 2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42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935,3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270%;反对 242,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24%;弃权 2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06%。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53,5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786%;反
对 242,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87%;弃权 2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42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935,3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270%;反对 242,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24%;弃权 2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06%。
    2.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43,7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670%;反
对 242,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87%;弃权 39,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5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5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925,6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955%;反对 242,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24%;弃权 39,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54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21%。
    2.06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43,1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597%;反
对 242,6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812%;弃权 40,05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7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59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924,9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804%;反对 242,6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76%;弃权 40,05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776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20%。
    2.07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43,8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677%;反
对 242,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53%;弃权 39,8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7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57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925,6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970%;反对 242,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553%;弃权 39,8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776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77%。
    2.08 本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30,5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153%;反
对 242,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53%;弃权 53,1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7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609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912,3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809%;反对 242,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553%;弃权 53,1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776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38%。
    2.09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44,01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698%;反
对 241,9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32%;弃权 39,8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7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57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925,8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3014%;反对 241,9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510%;弃权 39,8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776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77%。
    2.10 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43,7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666%;反
对 242,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53%;弃权 39,9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8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58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925,5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947%;反对 242,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553%;弃权 39,9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876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501%。
    关联股东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夏亚萍持有的 128,354,080 股均回
避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43,5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643%;反
对 242,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87%;弃权 39,8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7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57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925,3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899%;反对 242,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24%;弃权 39,8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776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77%。
    关联股东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夏亚萍持有的 128,354,080 股回避
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43,5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643%;反
对 242,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87%;弃权 39,8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7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57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925,3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899%;反对 242,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24%;弃权 39,8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776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77%。
    关联股东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夏亚萍持有的 128,354,080 股回避
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43,5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643%;反
对 242,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87%;弃权 39,8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7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57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925,3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899%;反对 242,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24%;弃权 39,8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776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77%。
    关联股东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夏亚萍持有的 128,354,080 股回避
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797,9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42%;
反对 242,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7%;弃权 39,8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7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9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925,6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2970%;反对 242,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553%;弃权 39,8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776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7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30,2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119%;反
对 242,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53%;弃权 53,4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7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612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912,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738%;反对 242,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553%;弃权 53,4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776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09%。
    关联股东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夏亚萍持有的 128,354,080 股回避
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30,2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119%;反
对 242,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87%;弃权 53,1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7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609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912,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738%;反对 242,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24%;弃权 53,1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776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38%。
    关联股东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夏亚萍持有的 128,354,080 股回避
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30,2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119%;反
对 242,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87%;弃权 53,1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7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609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912,0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738%;反对 242,4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24%;弃权 53,17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776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38%。
    关联股东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夏亚萍持有的 128,354,080 股回避
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76,3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407%;反
对 242,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53%;弃权 7,3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84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958,2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704%;反对 242,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553%;弃权 7,3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36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43%。
    关联股东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夏亚萍持有的 128,354,080 股回避
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830,4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80%;
反对 241,9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5%;弃权 7,5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958,2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704%;反对 241,9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505%;弃权 7,5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36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9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830,4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80%;
反对 242,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7%;弃权 7,3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5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958,2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704%;反对 242,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553%;弃权 7,3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36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4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
司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476,3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407%;反
对 242,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53%;弃权 7,3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84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3,958,2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704%;反对 242,1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553%;弃权 7,3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36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43%。
    关联股东宁波市文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夏亚萍持有的 128,354,080 股回避
表决。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劳正中、陈佳荣
    3、结论性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
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