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晨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2-25
证券代码:300873 证券简称:海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向公司
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以通讯表决方式于 2025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并作出本监事会决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能促进公司进一
步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
益紧密结合,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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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确保本次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形成良好、
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员工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
经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公司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
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综上所述,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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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
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
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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