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翔股份: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5-01-07
证券代码:300903 证券简称:科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2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翔股份”)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孙)公司开展融资租
赁业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相关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孙)公司开
展融资租赁业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不超过 39.30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26.40 亿元,为资产
负债率不超过 70%的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2.90亿元,以公司及子(孙)
公司与融资机构发生实际业务的担保情况为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不超过审议总
额度的情况下,各融资机构之间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包括但不限
于所列示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已设立的及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内部可进行额度调剂。担保额度期限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2024 年 5 月 15 日刊
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九江分行”)
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C360106904ZGDB2024N00P),公司为全资
子公司江西科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科翔”)在该银行的相关授信业务
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最高限额 20,000.00 万元人民币,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额
度范围内。
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保
证
债权 担保最
债 人
人 高限额 保证
务 ( 保证范围 保证期间
(乙 (万 方式
人 甲
方) 元)
方
)
1、主 合 同 项 下 全 部
债务,包括但不限于
全部本金、利息(包括
复利和罚息)、违约
金、赔偿金、判决书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
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 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
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 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
加倍支付的债务利 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
息、债务人应向乙方 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
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 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 2、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
江 科
建行 连带 有关手续费、电讯 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
西 翔 20,000.0
九江 责任 费、杂费、信用证项 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
科 股 0
分行 保证 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 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翔 份
有关银行费用等)、乙 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
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 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
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 证责任。
但不限于诉讼费、仲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
裁费、财产保全费、 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
差旅费、执行费、评 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
估费、拍卖费、公证 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费、送达费、公告
费、律师费等)。
2、主合同项下的贷
款、垫款、利息、费
用或乙方的任何其他
债权的实际形成时间
即使超出债权确定期
间,仍然属于本最高
额保证的担保范围。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日不受债权
确定期间届满日的限
制。
注:主合同为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融资业务相关合同。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正在履行中的
对外担保合同总额为 351,054.65 万元人民币(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孙)公司授信提供
的担保),占公司 2023 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59.70%。公司不存
在为全资子(孙)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与建行九江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科翔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