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智尚: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石建高)2025-03-13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石建高)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报告期内,2024 年 4 月 1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人石建高作为山东
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任职期间内,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
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了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 2024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 年 4 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届满,本人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
通过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同日开始履职,简历如下:
石建高,男,汉族,1969 年 12 月 07 日出生,上海海洋大学在职研究生。现
任中产协先进技术纺织品创新联盟专家委员会委员、全国家用纺织品标准化技术
委员会线带分技委委员、中国产业纺织品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威海市网箱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威海市渔具与捕捞装备技术领域中心副主任、渔业装
备与工程学科委员、渔网具专家委员会委员。2024 年 4 月至今担任山东南山智
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在 2024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
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任职期间内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1
在 2024 年任职期间内,公司召开董事会 9 次、股东大会 3 次,本人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
和缺席情况。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会
议审议事项的情况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资料,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审阅议案,与
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
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人认为,在 2024 年任职期间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
身实际情况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在 2024 年任职期间内具体
召开情况如下:
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
亲自出席(次) 缺席(次) 备注
议次数
3 3 -
在 2024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对
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
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
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
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
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出席了历
次会议。在 2024 年任职期间内,召开了 3 次审计委员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2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3 3
在 2024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根据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事规则等相关规
定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积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
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 2024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
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现场调查情况
在 2024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并充分利用参加
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
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
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及沟通投资者方面工作
除按规定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外,本人持续通过多种
方式履行职责: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2、定期及不定期获取公司经营情况等资料,除审阅历次会议材料外,认真
研读公司报送的经营信息、财务报告、风险管理、稽核审计等资料和报告,通过
董监事微信群,学习财政部、证监会重要精神和监管政策,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
状态和内部控制、规范运作情况,获取经营管理信息及资本市场资讯。
3、定期听取管理层关于经营管理情况、全面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合规内
3
控、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工作汇报,现场或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微信等形式,与
董事长及各董事、管理层成员保持日常联系,随时提出问题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或要求就本人关注的问题进行专题汇报或作出说明,加强与监事会及各监事的沟
通协调,定期听取监事会巡检监督工作情况通报和监督提示意见。
4、定期听取或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定期听取会
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及季度商定程序报告、半年度审阅报告,审阅年
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全面深入了解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关注定期
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作出审慎周全的
判断和决策,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通,就关键审计事项和审计应对、审计工具
和方法论等重点关注事项进行讨论,提示会计师加强对审计委员会的提示与沟通。
5、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
与培训,不断提高执业胜任能力及专业水平,切实保护公司公众股东的利益。与
内部审计机构和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6、加强与中小股东之间的沟通。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与中小股东董事密
切沟通,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听取投资者意见,并主动关注监管部
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
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
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
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
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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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25 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并预计 2025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5 年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新南山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签订“2025 年度综合服务
协议附表”并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经审核上述关联交易定
价公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次关
联交易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在 2024 年任职期间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
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
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
通过。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2024 年上市公司未涉及的事项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
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
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
司安排持股计划等。
(四)意见和建议
本人在会议及闭会期间提出意见和建议 13 项,对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
的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全部得到采纳或回应。例如,2024 年 8 月在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发言表示:建议公司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以
5
高端纤维为研究导向,以公司研究院为载体,不断加大技术创新投入,专攻超高
分子量聚乙烯纤维、锦纶等纤维新材料产品,在细分领域迅速形成竞争力,逐步
实现以点带面的产业突破。
四、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透明度,本人与董事会其他董事及监事
会、管理层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更加有利于科学决策。本人认
为,了解经营管理情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活、渠道顺畅、沟通有效,能够及
时了解重要经营信息,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
或阻碍。
1、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
协助本人履行职责。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
必要的专业意见。
2、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及独立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定期通报情况、提
供资料,组织或者配合开展调研考察培训等工作。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
重大复杂事项前,充分听取本人意见,并及时向本人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3、及时向本人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董事会
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并提供视频、电话等参会方式。在保证
本人及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作出决议。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不存在拒绝、
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 2024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
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
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
6
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
求,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的
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独立董事:石建高
2025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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