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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法本信息: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5-01-04  

证券代码:300925             证券简称:法本信息              公告编号:2025-006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3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 月 20 日(星期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20 日上午 9:15-9:25、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 2025 年 1 月 20 日上午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
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 、 网 络 投票 : 本 次股 东 大 会 通过 深 交 所交 易 系 统 或互 联 网 投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

                                          1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 月 13 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 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行使表决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委托的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六道 15 号威
大科技园 B 座 1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2.00                                                                 √
            案》

    (二)审议披露情况:上述提案于 2025 年 1 月 3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4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的相关公告。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将对中


                                       2
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 年 1 月 15 日(星期三),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
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六道 15 号威大科技园 B 座 6 楼证券
部。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
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
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
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
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
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
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
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
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
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相关信息请在 2025 年 1 月 15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采用信函登记的,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次
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
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孙波
    2、联系电话:0755-26601132    传真:0755-26605103
    3、电子邮箱:zqtz@farben.com.cn
    4、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六道 15 号威大科技园 B 座 6 楼证券部
    5、邮编:518067
    (五)本次现场会议会期约 2 小时,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四日




                                      4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925”,投票简称为“法本
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 年 1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5 年 1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5
附件二: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
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
行使表决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同   反   弃
                                                                  备注
                                                                           意   对   权
提案                                                              该列打
                              提案名称
编码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2.00                                                                √
        案》
注:1、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提案,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
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
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采用非累积投票制的提案,请将表决意见在“同
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持有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至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6
附件三: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


股东或股东委托人/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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