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辉安防: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25-03-07
证券代码:300952 证券简称:恒辉安防 公告编号:2025-017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发布
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延长限售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姚海霞女士,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总经理王咸华先生,实际控制人、董事王鹏先生愿延长所直接持有公司首发前限
售股份的锁定期 1 年,即 2024 年 3 月 11 日—2025 年 3 月 10 日。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近日上述股
东出具了《关于自愿不减持恒辉安防股份的承诺函》,承诺不减持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的期限 6 个月,即 2025 年 3 月 11 日至 2025 年 9 月 10 日期间不减持其直接
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的主要内容
1、承诺期限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促
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姚
海霞女士、王咸华先生、王鹏先生承诺:自 2025 年 3 月 11 日首发前限售股份解
除限售之日起 6 个月内(2025 年 3 月 11 日至 2025 年 9 月 10 日)不以任何方式
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具体承诺情况如下:
承诺涉及直接持有股份
不减持期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公司股本 不减持截止日
股数(股) 限(月)
比例
姚海霞 无限售条件股份 50,000,000 33.85% 6 2025 年 9 月 10 日
王咸华 无限售条件股份 20,000,000 13.54% 6 2025 年 9 月 10 日
王 鹏 无限售条件股份 20,000,000 13.54% 6 2025 年 9 月 10 日
注:鉴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内,本公告中“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按照截至 2025 年 3 月 5 日的股本总数 147,710,820 股计算。
2、其他承诺事项
上述股东自愿承诺不减持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同时,对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1)承诺期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减持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如因公司
实施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不减持期
限的约定。
(2)因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如未将前述违规减
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上述追加承诺的相关股东的应付
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二、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如发现违反承诺情况,将按照规定要求违反承诺的股东承担相关责任。
三、备查文件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姚海霞女士,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
理王咸华先生,实际控制人、董事王鹏先生出具的《关于自愿不减持恒辉安防股
份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