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箭科技: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25-01-20
证券代码:300978 证券简称:东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2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 2024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的授信申请提供担保,担
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其中,公司为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70%以
上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为人民币 2.5 亿元,公司为最近一期资产
负债率 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预计为人民币 3 亿元,额度在授
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及
贸易融资等业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6)。现就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公司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乐从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乐从支行”)
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维杰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杰汽车”)的
融资事项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工行乐从支行对维杰汽车所享有的
主债权自 2024 年 1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
满日),在人民币 8,0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三
年。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 2024-008)。
近日,公司与工行乐从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协议》(合同编
号:2024 年乐保字第 003 号补)(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
同意对前次双方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中所担保的主债权期限进行展期。
本次补充协议签订前,公司所担保的主债权期间为自 2024 年 1 月 11 日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公司为工行乐从支行
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维杰汽车所享有的债权在人民币 8,0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三年。
本次补充协议签订后,公司所担保的前述主债权期间调整为自 2024 年 1 月
11 日至 2028 年 1 月 10 日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担保总额等
其余担保合同内容、条款不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
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 年
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 保证人 债务人 担保总额 保证方式 保证期间
中国工商银行 广东东箭汽 广东维杰汽
最高限额人民 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 车科技股份 车部件制造 三年
币 8,000 万元 保证
佛山乐从支行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本次公司与工行乐从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补充协议》,不涉及担
保额度的调整,公司为维杰汽车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保持不变,仍为 24,500 万
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44,555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7.5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
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
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
况。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乐从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