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1 证券简称:中熔电气 公告编号:2025-003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熔电气”或“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8,218,823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27.49%。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月15日(星期三)。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4名,发行时承诺的限售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1]196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570,000 股,并于2021年7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为49,707,427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66,277,427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66,277,427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3,113,699股,占发行后 总股本的比例为65.05%,限售条件流通股为23,163,728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34.95%。本次上 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股 份数量为18,218,8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49%。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 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4名,分别为方广文、刘冰、汪桂飞、王伟。 (二)承诺情况 1、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 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中的 承诺具体如下: 股份锁定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以下称“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 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 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3)在前述锁定期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 司申报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六个 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 将不会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上述减持价格和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 职而终止。 减持意向承诺—— (1)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 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份减持计 划; (2)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如果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本人减持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 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 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5)如果本人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减持股份,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本人 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上述股东于2023年10月出具《关于自愿延长直接持有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具体承诺如 下: (1)在承诺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上述股份,也不会要求公司回购该股份。 如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等情况而增加股份的,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锁定 安排。 (2)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如减持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股份减持相关规定。 (3)若违反上述承诺,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 (三)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无后续追 加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 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月15日(星期三)。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8,218,8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49%。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4名。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解除限售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1 方广文 8,949,000 8,949,000 13.50% 2 刘冰 3,713,091 3,695,241 5.58% 3 汪桂飞 3,176,213 3,176,213 4.79% 4 王伟 2,398,369 2,398,369 3.62% 合计 18,236,673 18,218,823 27.49% (五)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规范股东减持行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股权结构变动表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3,163,728 34.95% 0 4,554,705 18,609,023 28.08% 首发前限售股 18,218,823 27.49% 0 18,218,823 0 0.00% 高管锁定股 4,944,905 7.46% 13,664,118 0 18,609,023 28.0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3,113,699 65.05% 4,554,705 0 47,668,404 71.92% 三、总股本 66,277,427 100.00% - - 66,277,427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安中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