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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开勒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25-02-06  

证券代码:301070            证券简称:开勒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3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含)人民币 2,000 万元且不超过(含)人民币 4,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含)人民币 65 元/股,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期限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1 月
19 日、11 月 26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4-060)。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
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截至 2025 年 1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6,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33%,回购的最高成交价
为人民币 57.5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49.83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3,566,142.96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
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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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
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七
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
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开勒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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