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牌股份: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5-01-23
证券代码:301081 证券简称: 严牌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债券代码:123243 债券简称: 严牌转债
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范悦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聘任许铃盈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夏克鸿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
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辞任情况
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调整工作分工安排,余卫国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
书、财务总监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余卫国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其
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余卫国先生的辞
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及董事会对余卫国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及
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辛勤工作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余卫国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余卫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9,168 股,通过天台凤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0,000 股,通过天台凤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4,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03,168 股;余卫国先生的配
偶许铃盈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464 股,通过天台凤泽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0,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3,464 股。
余卫国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期间,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
相关承诺事项,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余卫国先生辞去董事会秘
书、财务总监职务后,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继续履行《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的承诺。
二、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公司
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范悦女士为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为了专注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范悦女士不再
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范悦女士(简历附后)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
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
业能力与从业经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悦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
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
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6-89352081 传真:0576-83938200
电子邮件:share@yanpai.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天台县始丰街道永兴路 1 号 邮编:317200
三、聘任财务总监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公司
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
任许铃盈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许铃盈女士(简历附后)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财务总监的情形。
许铃盈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原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余卫国先生配偶,除
此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铃盈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464 股,通过天台凤泽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0,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3,464 股;许铃盈女士的配偶余卫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 39,168 股,通过天台凤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0,000 股,通过天台凤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4,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303,168 股。
四、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
同意聘任夏克鸿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夏克鸿先生(简历附后)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夏
克鸿先生尚未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但已经报名参加了最近一次董事会秘书
任前培训,正在参与培训学习中,并承诺将尽快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
会秘书资格证书。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6-89352081 传真:0576-83938200
电子邮件:share@yanpai.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天台县始丰街道永兴路 1 号 邮编:317200
五、备查文件
1、余卫国先生提交的辞任报告;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严牌过滤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3 日
附件: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个人简历
范悦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 年 1 月出生,2012 年 7 月
毕业于北京大学元培学院,本科学历。范悦女士于 2012 年 7 月至 2022 年 8 月历
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律师,2022 年 9 月
加入公司,任公司子公司北京严牌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 年 8 月起任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范悦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范悦女士未在持有公
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
范悦女士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也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
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财务总监个人简历
许铃盈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 年 5 月出生,2011 年 6
月毕业于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本科学历。许铃盈女士于 2011 年 7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浙江远程车饰有限公司财务,2016 年 6 月加入公司,任财务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许铃盈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464 股,通过天台凤泽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0,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3,464 股;其配偶余卫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除此外与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
许铃盈女士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也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
夏克鸿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 年 7 月出生,2024 年 7
月毕业于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硕士学历。夏克鸿先生于 2024 年 7 加入公司,
任公司法务。
截至本公告日,夏克鸿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夏克鸿先生未在持
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 5%以上
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
夏克鸿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也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稽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