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22 证券简称:采纳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 月 10 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0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祝塘镇环西路 23 号采纳医疗办公楼一楼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陆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0 人,代表股份 85,833,448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0.21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78,390,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1/5 股份的 64.12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9 人,代表股份 7,443,348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6.088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3 人,代表股份 687,10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56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90,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319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8 人,代表股份 297,00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2430%。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德恒上海 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部分董事、监事通过视频方式参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748,2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7%; 反对 70,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1%;弃权 1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1,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942%;反对 70,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518%;弃权 1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4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议案》 2.01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5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748,2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7%;反 对 70,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1%;弃权 1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601,860 股,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87.5942%;反对 70,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518%;弃权 1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4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表决通过。 2.02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747,8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2%; 反对 70,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5%;弃权 1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360%;反对 70,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100%;弃权 1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4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表决通过。 2.03 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747,8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2%;反 对 70,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25%;弃权 1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 0.01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1,4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360%;反对 70,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100%;弃权 1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4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 以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748,3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9%;反 对 76,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7%;弃权 8,1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2,0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161%;反对 76,9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051%;弃权 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89%。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748,4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10%;反 对 70,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8%;弃权 1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5 同 意 602,11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87.6306%;反对 70,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154%;弃权 1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40%。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 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未讨论没有列入会议 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0 日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