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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一科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5-02-1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作为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一科技”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中一科技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
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 1,683.7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63.5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5,385.97
万元,扣除各项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60,325.4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全部到账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
华明(2022)验字第 61378651_C01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含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年产 10,000 吨高性能电子铜箔
      1                                              43,097.91              43,097.91
            生产建设项目
      2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479.93               8,479.93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71,577.84              71,577.84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0,325.42 万元,扣除前述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总额为 188,747.58 万元。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55,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
构 出 具 了 核 查 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5 月 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高性能电子铜箔建设项目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用于高性能电子铜箔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101,635.57 万
元用于建设高性能电子铜箔建设项目中合计 2.6 万吨产能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高性
能电子铜箔建设项目的公告》。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下同)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
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 10,000 吨高性能电子铜箔生产建设项目”“中科铜箔 1.3 万
吨产能高性能电子铜箔建设项目”结项,并将扣除未支付款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22,952.20 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上述结项的募投项目节余
募集资金 22,952.20 万元已转入公司一般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中科铜箔
1.3 万吨产能高性能电子铜箔建设项目”属于超募资金投建项目,对应的节余募集资金
为 17,135.92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9.08%。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5,000 万
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不超过 150,000 万元(含本数)的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所购买的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四、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公司整
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时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剩余未指定用途的超募资金 33,719.38 万元
(截至 2025 年 2 月 10 日余额数,含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
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17.86%,用于主营业
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
    (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
的 30%;
    (二)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
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剩余未指定用途的
超募资金人民币 33,719.3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 年 2 月 10 日余额数,含
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并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满足公司实际经营发展
需要,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
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
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中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剩
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贾义真                       王跃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