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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锐捷网络:关于员工战略配售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25-02-27  

证券代码:301165             证券简称:锐捷网络                    公告编号:2025-002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战略配售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股东中信证券-兴业银行-中信证券锐捷网络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
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捷网络”或“公司”) 于2025
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员工
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持
有公司股份4,439,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78%) 的股东中信证券-
兴业银行-中信证券锐捷网络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以下简称“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计划在前述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
之 日 起 15 个 交 易 日 后 的 3个 月 内 以 大 宗 交 易 方 式 减 持 本 公 司 股 份 不 超 过
4,43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8%)。
    近日,公司收到了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管理人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
施情况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员工战略配售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万股)       (%)

中信证券-兴业银行-      大宗交易     2025年2月24日       87.82         235.00       0.41%
中信证券锐捷网络员工
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        大宗交易     2025年2月25日       81.79         208.94       0.37%



                                            1
               合   计                              -              84.98         443.94       0.78%

    注:上述股东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 数 ( 万 股)                      股数(万股)
                                                            (%)                          (%)
中信证券-兴业 合计持有股份           443.94               0.78%             0            0
银行-中信证券
锐捷网络员工参 其 中 : 无 限 售      443.94               0.78%             0            0
与创业板战略配 条件股份
售集合资产管理         有限售
                                         0                   0               0            0
计划           条件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2.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减持事项履行了预先披
露义务。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员工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
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期的相关承诺。
    4.本次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说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锐捷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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