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0 证券简称:万祥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4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祥科技”、“公司”)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州万祥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5 号)核准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1126 号)同意,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01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2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812.2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5,377.10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3,435.10 万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766 号” 《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 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额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投 号 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新建微型锂离子电池及 21,739.94 8,676.59 精密零部件生产项目 2 动力/储能电池精密组 10,000.00 10,221.03 件和柔性功能零组件产 品扩能项目 3 消费电子产品精密组件 6,502.02 6,555.56 加工自动化升级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 5,193.14 5,203.98 合计 43,435.10 30,657.16 备注:超过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额的主要系资金存放产生利息投入募投项目所致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存 序号 银行 账户信息 放金额(元) 招商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中新支行 512907087110505 7,032.97 1 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太湖新城支行 10539101040029114 0 2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515776907850 0 宁波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 75010122001556233 0 4 合计 7,032.97 (三)历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1、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募投项目“笔记本电脑外观结构件产业化项 目”变更为“动力/储能电池精密组件及柔性功能零组件产品扩能项目”。变更 后新募投项目拟投资总额 22,780.27 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表: 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笔记本电脑外观结构件产业 动力/储能电池精密结构件 化项目 及消费电子精密组件项目 投资总额 20,300.27万元 22,780.27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0,000万元 10,000万元 实施主体 常州微宙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万祥科技 实施地点 常州市金坛区萍湖路111号 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淞 葭路 2、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2023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 的实施进度及实施情况,经过谨慎研究,决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新建微型锂离子电池及精密零部件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 期进行调整,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从2023年8月15日延期至2024年12 月31日。 二、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市场需求变化情况以及公司的未来发 展 战略,“新建微型锂离子电池及精密零部件生产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17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8,676.59万元。该项目已达 到量产能力,未来设备投入主要通过自研产线,自主研发生产组装设备解决。 公司拟将用于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中的10,000万元用途调整为消费电子精密 零组件智能化改造及扩能项目,并对原新建微型锂离子电池及精密零部件生产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调整至2026年6月30日。 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新建微型锂离子电池 消费电子精密零组 新建微型锂离子电 名称 及精密零部件生产项 件智能化改造及扩 池及精密零部件生 目 能项目 产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21,739.94 10,000 11,739.94 (万元) 实施主体 常州微宙电子科技有 万祥科技 常州微宙电子科技 限公司 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 常州市金坛区萍湖路 苏州市吴中经济开 常州市金坛区萍湖 111号 发区淞葭路1688号 路111号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2024年12月底 2027年1月底 2026年6月底 态 三、变更募投项目的原因 1、通过自研设备节省大量资金投入 公司规划投资微型锂离子电池时,主要生产及组装设备主要供应商为国外企 业,公司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设备投资主要参考海外设备供应的市场价格编制。 随着公司建设投资过程中,国内微型锂离子电池设备企业的供应能力不断提升、 相关设备国内供应逐步成熟,主要生产/组装设备价格大幅回落。另外,自募集 资金到账后,公司通过自研工艺和自主开展设备自动化开发,节约了大量设备的 采购,节约了募集资金投入。此外,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础建设已经完成,已 经具备量产能力,后续设备端的投入重点是组装工艺段,公司拟继续以自主研发 非标设备为主外购标准化设备为辅解决相关需求。 2、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随着“新建微型锂离子电池及精密零部件生产项目”的实施推进,公司逐步 具备了微型针式及扣式锂离子电池的批量生产能力,且已开始微型锂离子电池的 量产和产品交付。但公司上市至今,该业务仍处于客户开拓阶段,已有产能在一 定时间段内已能够满足客户开发和生产需要,考虑到外部经济环境以及自身客户 需求等因素,为避免设备空置,公司决定稳步推进新增设备采购、运输、安装及 调试工作,因此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进度较慢。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新建微型锂离子电池及精 密零部件生产项目”的总投入由21,739.94万元调减至11,739.94万元,并将剩余 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投资“消费电子精密零组件智能化改造及扩能项目”。 3、进一步提升公司消费电子精密零组件的竞争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为客户提供优质全面的服务。凭借先进的技术和 优质的产品获得了众多优质客户的认可,并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产 品目前被广泛应用在全球知名消费电子终端品牌。公司可依托现有的优质客户资 源,在原有产品的基础上,进一步在手机、穿戴、腕端等产品取得进展,公司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消费电子精密零组件的盈利能 力及竞争力。 4、原项目继续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论证 公司该募投项目所生产的微型锂离子电池主要可应用于蓝牙耳机及其他小 型智能可穿戴设备。根据 IDC 中国统计,2024 年上半年中国蓝牙耳机市场出货 量达到 5,540 万台,同比增长 20.8%。其中,真无线耳机市场出货 3,508 万台, 同比增长 5.6%;开放式耳机市场强势增长,2024 年上半年出货 1,184 万台,同 比增长 303.6%,市场呈现出较好的活力。同时,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已培 养了专业团队、验证和提升了自有技术、积累了客户资源,基于已有的产品交付 能力和市场基础,该项业务具有持续开拓的可行性。 公司“新建微型锂离子电池及精密零部件生产项目”的投资进度虽相对较 慢,一方面公司已通过有效使用募集资金,在节省投入的情况下形成了有效产 能;另一方面该项目仍有后续投入需求,但后续设备端的投入重点是组装工艺 段,公司拟继续以自主研发非标设备为主外购标准化设备为辅解决相关需求。 因此,公司拟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但将大幅缩减后续募集资金投入,同 时为更好应对市场需求的波动风险,公司拟将项目的计划完成时间进一步延 后,结合外部市场因素,公司计划调整原新建微型锂离子电池及精密零部件生 产项目的实施进度,将该项目预计完成时间由 2024 年 12 月 31 日调整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三、变更后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投资计划 公司实施新项目“消费电子精密零组件智能化改造及扩能项目”,项目总 投资额17,804.9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消费电子精密零组件智能化改造及扩能项目 (2)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在公司所在地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淞葭路引进一 批行业先进的设备、新增产线,打造形成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先进的消 费电子精密零组件有关产品产能。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消费电子领域的盈利能 力,提升公司行业地位。 (3)项目具体产品及产能情况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产能(万套/年) 1 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 2,386.8 2 柔性功能零组件 26,000 3 数电传控组件 375 3700 万套进行自动化、智 4 热敏组件 能化、数字化改造 合计 32,461.8 (4)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淞葭路; (5)项目总投资:17,804.91 万元,厂房装修改造等工程投资 2,000 万,设 备购置 11,260 万元,基本预备费 795.6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3749.31 万元: (6)资金来源:其中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剩余资金为企业自有或自筹资 金,资金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其中募集资金投入金 序号 项目 金额 额 1 厂房装修改造等工程投资 2,000.00 0 2 设备采购及安装 11,260 8,000.00 3 基本预备费 795.60 500.00 4 铺底流动资金 3,749.31 1,500.00 合计 17,804.91 10,000.00 (8)项目建设周期:24 个月,其中厂房装修改造及设备采购安装 15 个月、 调试 6 个月、试生产 3 个月; (9)项目实施效益:达产后实现年收入 39,710.00 万元,净利润 3,037.51 万 元,投资回收期 6.97 年(所得税后)。 项目内部收益率为 19.88%(所得税后),预计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为 6.97 年(含建设期 24 个月),项目经济效益前景良好。项目主要经济指标分析 如下: 项目主要经济指标分析 经济指标 预期值 项目总投资(万元) 17,804.91 项目年均销售收入(万元) 39,710.00 项目年均所得税(万元) 372.51 项目年均净利润(万元) 3,037.51 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 19.88% 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 21.93% 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年) 6.97 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前)(年) 6.62 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所得税后)(万元) 6,730.00 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所得税前)(万元) 8,618.63 项目投资收益率 19.15% 项目资本净利润率 17.06% (二)项目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由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建设,建设期为 24 个月。项目投 入资金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 10,000 万元,其他配套设施及流动 资金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解决。 本项目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畴,公司已具备与本项目建设、运营相关的生 产管理与市场方面的经验。在建设方案方面,充分使用公司现已取得的土地便利 条件,采纳合理的、成熟可靠的先进生产设备,保证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本次项目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需要,与公司现有主业紧密相关, 上述项目的实施将提升公司产品的生产质量及效益,降低成本,进而提升公司的 整体盈利能力,巩固公司在行业的领先地位。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具有良好的市场需求,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在 技术、生产、市场等方面具备了可行性,经济及社会效益明显,因此本项目建设 及运营可行性较高。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 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本项目尚需向政府部门履行备案等程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不构成 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及募集资金用途 变更的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战 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履行了必要 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 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用 途变更是结合当前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战略规划做出的调整,符 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战略。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已发表了明 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变更,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保荐机构同意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 五、备查文件 1、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5、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