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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家联科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5-01-2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家联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娄众志                       联系电话:021-20370689
保荐代表人姓名:许东宏                       联系电话:021-20370689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娄众志、程澄如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 月 18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相关制度;查阅三会文件及相关决议;访谈公司董
秘及财务总监。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
                                                                √
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
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
                                                                √
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
                                                                               √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获取并检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工作文件;与公司管理层人员交谈,了解公
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
                                                            √
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
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
                                                            √
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      √
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
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
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
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
                                                            √
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
                                                            √
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获取并检查公司 2024 年披露的所有公告并比对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检查公
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表;访谈公司董秘。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
                                                            √
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获取并检查公司制度文件;获取关联方清单比对公司往来情况判断是否存在
关联交易;获取并检查公司担保台账;访谈公司财务总监与董秘。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
                                                             √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
                                                             √
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
                                                                            √
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
                                                                            √
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获取并检查公司募资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获取并检查公司募资资金账户银行
流水;检查公司募投项目台账;抽取银行流水转出、转入,募投项目投入相关凭证;检查公
司董事会及内审部门出具的募集资金情况报告;访谈公司财务总监及董秘。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
                                                             √
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       √
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
                                                             √
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分析公司与同行业业绩波动情况;访谈公司财务总监及董秘。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所做出的承诺;查
阅公司半年报、季报、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访谈公司财务总监及董秘。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获取并检查公司相关制度文件;检查公司分红、财务资助、前期问题的披露
情况;检查大额资金往来、重大合同台账;访谈公司财务总监及董秘。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
                                                              √
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
                                                              √
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保荐机构提请上市公司注意及建议事项如下:(1)请上市公司根据监管关注的会计核算等方

面问题,加强对《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切实提

高公司财务核算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进一步提高财务核算

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请上市公司保持按照监管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

金、加快募投项目建设,如涉及募投项目延期或可行性变更的,及时按照监管要求履行审议

程序和信息披露。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娄众志




                             保荐代表人(签字):
                                                            许东宏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