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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勃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5-02-06  

  证券代码:301225           证券简称:恒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
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
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本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回购股
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2.00 元/股
(含本数),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
量为 1,190,477 股至 2,380,952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15%至 2.30%。回
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2024 年 2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2)、《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42.00
元/股(含本数)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41.60 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
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39)。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公司本次回购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4 年 2 月 26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
首 次 回 购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07)。
    回购期间,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
内及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及时披
露了回购进展情况。上述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 1,880,04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82%,最高成交价为 30.76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24.2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3,500,640.74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
量、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
购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
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回购股份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
上市条件。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完善公司的长效
激励机制,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助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
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 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

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假设本次回购股份 1,880,046 股全部
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
下: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性质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73,200,000          70.81     75,080,046          72.63

    无限售条件股份          30,180,000          29.19     28,299,954          27.37

          总股本           103,380,000          100.00    103,380,000         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
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
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
不得质押和出借。
    2、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在股份回购完成后
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
注销。若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