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瑞泰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2025-02-1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瑞
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信证券对瑞泰新材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
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将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情况
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康昊昱、庞雪梅

    (三)协办人:高士博

    (四)培训时间:2025 年 2 月 10 日

    (五)培训地点:瑞泰新材会议室

    (六)培训人员:康昊昱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的相关管理人
员及控股股东相关人员

    (八)培训内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法
规、指引、通知、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违法违规风险与防范
事项等进行培训。

                                     1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
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对公司进行了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保荐人认为:通过本次培训,瑞泰新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
员加强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创业
板相关业务规则的理解,加深了对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的
认识,增强了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康昊昱                   庞雪梅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