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2025-02-1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瑞
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信证券对瑞泰新材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管
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现将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情况
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康昊昱、庞雪梅
(三)协办人:高士博
(四)培训时间:2025 年 2 月 10 日
(五)培训地点:瑞泰新材会议室
(六)培训人员:康昊昱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的相关管理人
员及控股股东相关人员
(八)培训内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法
规、指引、通知、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违法违规风险与防范
事项等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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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
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对公司进行了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保荐人认为:通过本次培训,瑞泰新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
员加强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创业
板相关业务规则的理解,加深了对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的
认识,增强了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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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康昊昱 庞雪梅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