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蕊斯: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2025-03-05
证券代码:301257 证券简称:普蕊斯 公告编号:2025-010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股东张晶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0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1),
持有公司股份 1,508,026 股(占公告时公司总股本比例 1.8967%)的股东张晶计
划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和/或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508,026 股(占公告时公司总股本比
例 1.8967%)。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张晶出具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减持
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情况
减持股数占
股东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总股本比例
名称 (元/股) (股)
(%)
2024 年 12 月 27 日至
集中竞价 27.81 1,200 0.0015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张晶
2024 年 12 月 09 日至
大宗交易 25.35 590,000 0.7421
2024 年 12 月 12 日
合计 591,200 0.7436
注:①本次减持股份来源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后送转的部分);②均价保留两位小数;③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5,460 股并已于 2025 年 02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前述事项导致本次减持
前后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由 79,508,000 股变更为 79,502,540 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当时总股 股数(股) 占当前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508,026 1.8967 916,826 1.1532
张晶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508,026 1.8967 916,826 1.153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本次减持前公司总股本为 79,508,000 股,因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2025 年 02 月 24 日公司总股本由 79,508,000 股变更为 79,502,540 股,本
次减持后股东持有股份比例的计算基数为 79,502,540 股。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本次减持股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相一致。
3、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实际减持数量未超过减持计
划股份数量。
4、张晶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所作出的
承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其此前所作承诺的情形。
5、张晶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亦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张晶出具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03 月 0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