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电气: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2025-01-14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人”)
作为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阳电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
保荐业务》的相关规定,于2024年12月30日对明阳电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具体情况如下:
一、培训情况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1.培训时间:2024年12月30日
2.培训地点:明阳电气会议室
3.培训方式:现场会议
(二)培训主讲人及培训对象
1.主讲人: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代表人孙奥
2.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董秘办人员、财
务人员等中高层管理人员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内容主要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本次培训涉及的
主要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202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违规案例等。
实施本次现场培训前,保荐人编制了培训讲义,并提前要求公司参与培训的相关
人员了解培训相关内容。培训后,保荐人向公司提供了讲义课件以供自学。
二、培训效果
保荐人为本次培训指定了专门的培训人员,并通过现场讲解方式与培训对象进行
交流,培训效果良好。全体参加培训的人员均认真学习,通过学习更加深刻地理解和
掌握了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的要求和规定,达到
了预期效果。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孙 奥 孙 吉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