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信: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重大资产购买之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2025-03-07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重大资产购买之
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通过全
资子公司美利信科技国际有限公司(Millison Technologies International Limited)
在卢森堡设立全资子公司,以现金方式分别购买 BIEG Invest Eng. & Bet. mbH,
Voit Beteiligungs GmbH,Hendrik Otterbach 持有的 VOIT Automotive GmbH 97%
股权,以及 BIEG Invest Eng. & Bet. GmbH,Christopher Pajak 等 7 名自然人持有
的 Voit Polska Sp. Z o.o.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议案》,同意终
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
大资产重组(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进行了核查,核查期间自查范围内的相关主体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的情形。
具体情况如下:
一、 核查期间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核查期间为上市公司披露重组报告
书之日至披露终止本次重组之日,即自 2024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
(以下简称“自查期间”或“核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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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查范围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提供的自查报告、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提供的查询证明文
件,本专项核查意见的核查范围为就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进行自查的本次交易的相
关主体,具体包括: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
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三)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
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四)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
员;
(五)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六)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核查期间本次交易相关人员及相关机构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
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及相关主体
出具的书面说明和承诺,上述核查范围内的相关主体在核查期间不存在买卖上市
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核查意见
根据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
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及相关主体
出具的书面说明和承诺,并考虑到本次核查手段存在一定客观限制,本独立财务
顾问认为:基于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核查范围及相关主体的自查情况,并在上述
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及相关说明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下,核查期间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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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内的相关主体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的股票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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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终止重大资产购买之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海波 黄永安
易 杰 李吉林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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