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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音电子: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5-02-22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为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机构”)作为信
 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音电子”、“公司”)2023年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信音电子全资子公司为
 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情况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信音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音科技”)为控股
孙公司信音电子(泰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Singatron Electronic (Thailand)
Co.,Ltd.)(以下简称“泰国信音”)提供最高不超过 100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不低于
出借人当期实际对外银行融资综合利率,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一年。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泰国信音过去十二个月内的股权结构中存在公司的关联方即公司董事
长杨政纲、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林茂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决策与审议程序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关联董事杨政纲、林茂贤回避表决。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
项主体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主体,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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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额度预计情况
    为泰国信音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相关财务资助额度预计情况。
    三、被资助控股孙公司泰国信音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信音电子(泰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注册地:泰国北榄府
    法定代表人:林茂贤
    注册资本:3,600 万泰铢
    主要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生产耳机插座、各类电脑、电子接插件、
五金冲压件、塑胶零件、新型电子元器件(光电子器件、新型机电元件)精冲模,
销售公司自产产品等。
    (二)被资助方与公司的关系
    被资助方泰国信音的股权结构为:信音科技持股 99.9997%,个人股东程世
财持股 0.0003%。信音科技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备注:经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泰国信音增资 21,400 万

泰铢(或等值人民币),程世财拟将所持泰国信音 0.0003%股权以 0 元转让给信音科技,公

司正在办理上述增资及变更相关手续,完成后公司将直接和间接持有泰国信音 100%股权。

    鉴于泰国信音过去十二个月内的股权结构中存在公司的关联方即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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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杨政纲、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林茂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有关规定,泰国信音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泰国信音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财务状况
    泰国信音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注册成立,现正处于建设期,尚未开展具体业
务,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信音科技尚未签署财务资助协议,具体财务资助内
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信音科技拟为泰国信音提供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如下:
            被资助       资助金额
 资助方                                 资助方式          借款利率         期限
              方       (万美元)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
                                                                          自股东大
 信音科     信音电                                     行公布的同期贷款
                                                                          会审批通
 技(香     子(泰                  资助方向被资助方   基准利率,且不低
                          100                                             过之日起
 港)有限   国)有限                    提供借款       于出借人当期实际
                                                                            不超
 公司       公司                                       对外银行融资综合
                                                                          过一年
                                                             利率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初至本公告日,与该关联人存在以下关联交易:
    1、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议由信音科技与杨政纲、林茂贤共同出资3,600
万元泰铢 设立 泰国信 音。具体 内容 详见公 司 2024年4 月30 日在 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22)。
    2、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对泰国孙公司
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政纲、林茂贤回避表决。决议由信音科技
为控股孙公司泰国信音向Land and Houses Bank Public Company Limited银行办理
的授信期限为一年的融资业务提供最高不超过泰铢10,000万元的担保,并授权子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文件,同时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泰国信音增资21,400
万泰铢(或等值人民币),用于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土地、购建固定资产等相关事
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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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4-045)和《关于对泰国孙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3、及本次拟实施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与该关联人发生其
他关联交易。
       六、累计对外财务资助数量及逾期财务资助的数量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财务资助最高余额为
100 万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低于 0.5%。截至本核查意见出
具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孙公司无其他对外财务资助、无逾期对外财
务资助、无涉及诉讼的对外财务资助。
       七、审议程序及相关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一
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
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杨政纲、林
茂贤回避表决。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接受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
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因此其他股东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财务资
助及担保。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
资助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经营发展的需要,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符合《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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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长江保荐对信音电子本次全资子公司对控股孙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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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
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杜超                 王海涛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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