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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元宠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的核查意见2025-01-1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天元
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元宠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
责,对天元宠物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的核查情况
    (一)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1、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天元宠物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因日常业务开展需要:
    ①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杭州星天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星天
璀”)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及子公司向杭州星天璀销售产品及出租仓库
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3,200.00 万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向杭州
星天璀销售产品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不超过 3,000.00 万元,公司子公司杭州
鸿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向杭州星天璀出租仓库预计交易金额为不超过 200.00 万
元。
    ②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帕斯博加利福尼亚有限公司(Pawsport California

                                    1
INC)、帕斯博新泽西有限公司(PAWSPORT NEW JERSEY INC)与关联方杭
州星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星励”)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
司控股子公司帕斯博加利福尼亚有限公司、帕斯博新泽西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杭州
星励提供海外仓租赁及仓储服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美元。
    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广州淘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淘通
科技”)及其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淘通科技及
其子公司销售宠物食品预计额度不超过 5,500 万元。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2)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预计公司及子公司与杭州星天璀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不超过
3,200.00 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帕斯博加利福尼亚有限公司、帕斯博新泽西有限
公司向关联方杭州星励提供海外仓租赁及仓储服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超
过 100.00 万美元,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淘通科技及其子公司销售宠物食品预
计额度不超过 5,500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5 年截至
                                    关联交
                         关联交易                       披露日已发     上年发生关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易定价   预计金额
                           内容                         生关联交易     联交易金额
                                    原则
                                                           金额
向关联人销售   杭州星               按市场   不超过
                         销售产品                            215.47        4,865.26
产品           天璀                 价       3,000
向关联人出租   杭州星               按市场   不超过
                         租赁                                 10.92          137.45
仓库           天璀                 价       200
向关联人提供                                 不超过
               杭州星    租赁及仓   按市场
海外仓租赁及                                 100 万美   6.11 万美元    45.64 万美元
               励        储服务     价
仓储服务                                     元
               淘通科    向关联人
向关联人销售                        按市场   不超过
               技及其    销售宠物                             12.30               0
产品、商品                          价       5,500
               子公司    食品
注 1:上述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数据均未经审计,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下同。


                                       2
注 2:因公司近期收购了淘通科技 10%股权,并提名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张中平担任淘通
科技董事会 5 名董事中的 1 名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第三项,公司认定淘通科技为公司的关联人,在上述关联关系形成之前,公司与淘通科技
及其子公司发生的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2024 年 1-11 月,公司及子公司与淘通科技及其子
公司发生的交易金额为 19,907.91 万元。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 2024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向杭州星天璀销售产品
及出租仓库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200.00 万元,其中,公司及子
公司向杭州星天璀销售产品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不超过 5,000.00 万元,公司
子公司杭州鸿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向杭州星天璀出租仓库预计交易金额为不超
过 200.00 万元。
    公司 2024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增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除上述预计的关联交
易外,新增如下关联交易:公司控股子公司帕斯博加利福尼亚有限公司(Pawsport
California INC)、帕斯博新泽西有限公司(PAWSPORT NEW JERSEY INC)与
杭州星励新增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超过 50.00 万美元,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发    实际发
                 关联
关联交   关联            实际发     预计    生额占    生额与
                 交易                                             披露日期及索引
易类别     人            生金额     金额    同类业    预计金
                 内容
                                            务比例    额差异
                                                               2024 年 5 月 28 日披露在
                                                               巨 潮 资 讯 网
向关联   杭 州                      不超
                 销 售                                         ( www.cninfo.com.cn )
人销售   星 天           4,865.26     过    1.73%     2.69%
                 产品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
产品     璀                         5,000
                                                               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51)
                                                               2024 年 5 月 28 日披露在
                                                               巨 潮 资 讯 网
向关联   杭 州                      不超
                                                               ( www.cninfo.com.cn )
人出租   星 天   租赁    137.45       过    100.00%   31.28%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
仓库     璀                         200
                                                               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51)
向关联   杭 州   租 赁   45.64 万   不 超                      2024 年 9 月 30 日披露在
                                            14.21%    8.72%
人提供   星励    及 仓   美元       过                         巨 潮 资 讯 网


                                            3
                                         实际发    实际发
                关联
关联交   关联           实际发    预计   生额占    生额与
                交易                                            披露日期及索引
易类别     人           生金额    金额   同类业    预计金
                内容
                                         务比例    额差异
海外仓          储 服            50.00                      ( www.cninfo.com.cn )
租赁及          务               万 美                      《关于新增 2024 年度日
仓储服                           元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
务                                                          告 》( 公 告 编 号 :
                                                            2024-086)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
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    公司在具体执行中,根据实际情况和业务需求进行调整。
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    公司 2024 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与关
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    联方的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
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    则,上述交易均履行了必备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明                      股东利益的情形。
注:上年发生的关联交易数据以及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数据均未经审计,以最终审计结果
为准。

    2、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杭州星天璀基本情况
    ①关联人名称:杭州星天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②法定代表人:吴瑕
    ③注册资本:3,000 万元
    ④成立日期:2023 年 8 月 30 日
    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
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货物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
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管理咨询;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
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⑥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西子国际金座 1 幢 507-3 室
    最近一期未经审计财务数据: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杭州星天璀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为 15,871.91 万元,
净资产为 3,726.42 万元,2024 年 1-11 月,杭州星天璀合并财务报表主营业务收


                                         4
入为 35,495.41 万元,净利润为 702.79 万元。
    (2)关联人杭州星励基本情况
    ①关联人名称:杭州星励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②法定代表人:李聪聪
    ③注册资本:1,000 万元
    ④成立日期:2023 年 9 月 1 日
    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
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货物进出口;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企业管理咨
询;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金属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
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文具
用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⑥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西子国际金座 1 幢 507-2 室
    最近一期未经审计财务数据: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杭州星励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为 8,860.44 万元,
净资产为 751.41 万元,2024 年 1-11 月,杭州星励合并财务报表主营业务收入为
33,092.15 万元,净利润为-247.28 万元。
    (3)关联人淘通科技基本情况
    ①关联人名称:广州淘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②法定代表人:李涛
    ③注册资本:3,526.192 万元人民币
    ④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17 日
    ⑤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
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咨询策划服务;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
业形象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企业管理;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会
议及展览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品

                                     5
批发;日用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
发;日用百货销售;润滑油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
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母
婴用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电池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室内卫生杀虫剂销售;消毒剂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纸制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电
子产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
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批发;包装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
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婴幼儿配方乳粉
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茶具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
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
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酒类经营;食品经营(销
售散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货物进出口。
    ⑥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 31 号 1801 室内自编 06 单元
    最近一期未经审计财务数据:
    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淘通科技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为 91,782.17 万元,
净资产为 57,691.50 万元,2024 年 1-11 月,淘通科技合并财务报表主营业务收入
为 192,061.75 万元,净利润为 6,237.76 万元。
    (4)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①海南元成德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投
资基金。该基金规模 3.01 亿元,其中深圳德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 100 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1.5 亿元,付
德才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1.5 亿元。截止目前,公司已实缴出资 2960 万元。
    海南元成德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杭州星智元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 80%股权。
    杭州星智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杭州星天璀 100%股权,杭州星天璀为杭
州星智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杭州星天璀持有杭州星励 100%股权,杭州星励为杭州星智元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
    公司对杭州星天璀、杭州星励构成重大影响,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第五项,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杭州
星天璀、杭州星励为公司的关联人。
    ②因公司近期收购了淘通科技 10%股权,并提名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张中
平担任淘通科技董事会 5 名董事中的 1 名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第 7.2.3 条第三项,淘通科技自上述关联关系形成时构成公司的关
联人。
    (5)履约能力分析
    杭州星天璀、杭州星励、淘通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
在日常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公司将及时跟踪了解杭州星天璀、杭州星励、淘通科技的销售及库存情况,
及时对杭州星天璀、杭州星励、淘通科技的支付能力进行合理判断,控制风险。
公司预计本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杭州星天璀、杭州星励、淘通科技能够正常
履行合同约定。

    3、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与杭州星天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主要类别为向关联方杭州
星天璀销售产品和出租仓库,具体情况如下:公司及子公司向杭州星天璀销售猫
爬架、宠物窝垫、宠物玩具、宠物服饰、电子用品等宠物用品;公司子公司杭州
鸿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杭州星天璀出租仓库。
    公司控股子公司帕斯博加利福尼亚有限公司、帕斯博新泽西有限公司向关联
方杭州星励提供海外仓租赁及仓储服务。
    公司及子公司与淘通科技及其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主要类别为公司
及子公司向淘通科技及其子公司销售宠物食品。
    以上关联交易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公司
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方杭州星天璀签署相应的合同或协议,帕斯
博加利福尼亚有限公司、帕斯博新泽西有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方杭
州星励签署相应的合同或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淘通科技及
其子公司签署相应的合同或协议。

    4、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7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
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
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及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后尚未确定具体投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
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
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杭州鸿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鸿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保本的要求,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杭州鸿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
(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购买的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不
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
    (4)投资实施方式
    公司拟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8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杭州鸿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7)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杭州鸿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
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2、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①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杭州鸿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
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②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杭州鸿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
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虽然产品均会经过严格评估和筛选,但收益情况
受宏观经济的等各种因素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
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③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④除上述风险外,投资风险还包括产品发行方提示的认购风险、政策风险、
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募集失败风险、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
及其他不可抗力风险等。
    (2)风险控制措施
    ①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
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
    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③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

                                   9
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⑤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
    3、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在不影
响公司正常运作,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
公司杭州鸿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情况概述

    (1)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较高,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外币
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日益加大,为减少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拟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
司的影响。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投资金额

    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 4,500 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3)投资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
同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
套期保值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需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或所在国家及地区金融外汇管
理局批准、具有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4)投资期限

    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董事会授权有效期限

                                  10
内,公司可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5)资金来源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对拟履行出口合同中涉及的预期收汇进行套期保值。
外汇套期保值根据金融机构要求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初始保证金及补充保证金,
方式为占用金融机构敞口授信额度,到期采用全额交割、差额交割等方式结束交
易。不涉及募集资金。

    2、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是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
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具有必要性。

    公司已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操
作规范、审批权限、管理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
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因此,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3、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
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风险为目
的。但是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①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
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
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②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
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③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
于员工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及操作、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过程中造成损失。

    ④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

                                  11
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2)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①公司财务部是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经办部门,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
理,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制订、资金筹集、日常管理(包括提请审批、
实际操作、及时汇报资金使用情况等工作),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
经营为基础,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对外汇套期保值交
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进行审查。

    ②公司已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进行交易
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
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前,
在多个市场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
风险较可控的套期保值业务产品,并选择具有合法资质和资金实力的大型银行等
金融机构开展业务。

    ③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合法性。

    ④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
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
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
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5、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
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

                                   12
易,不属于高风险投资情形。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公
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
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7 日发出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书面通知,
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召开并做出决议。会议应参加独立董事 3 名,共有 3
名独立董事参与表决。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本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杭州鸿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存使
用。
    2、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

                                    13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进行,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情况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
事会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1、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在不超过 4,500 万美元的额度内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该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
联交易表决程序。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均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截
至目前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
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二)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

                                    14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该事项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
对天元宠物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三)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审批程序符
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4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规的规定。公司基于业务经营
的需要,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有助于公司在一定程度上降
低外汇市场的风险。保荐机构提示公司关注套期保值相关业务开展的风险,注意
套期保值的有效性。
    (以下无正文)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