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宠物: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2-27
证券代码:301335 证券简称:天元宠物 公告编号:2025-021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书面通知于 2025 年 2 月 19 日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在浙江省杭州
市临平区宁桥大道 291 号天元宠物鸿旺园区 9 号楼 9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董事李安以通
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薛元潮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全体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转,现公
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
会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审查,同意提名薛元潮先生、江灵兵先生、薛雅利女士、虞晓春女士、李安先
生、张根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各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简历详见附件。
1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提名薛元潮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提名江灵兵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关于提名薛雅利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关于提名虞晓春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关于提名李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关于提名张根壮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股东大会将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转,现公
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
会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审查,同意提名陈斐先生、余景选先生、宋永高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各独立董事候选
人简历详见附件。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提名陈斐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提名余景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3、关于提名宋永高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股东大会将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已按照规定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才能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杭州天
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
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已经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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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25)。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6)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5、2025 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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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薛元潮先生,男,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国民经
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薛元潮先生曾任浙江省工艺品进出口公司部门经理;2003
年 6 月创办杭州天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2010 年 2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杭州天
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22 年 2 月至
今,任公司总裁。现任公司董事长、总裁、国际 BD 总经理。
薛元潮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 30,592,7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28%,同时通过杭州同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4.57%的股份,通过杭州
乐旺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7.38%的股份。薛元潮先生是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副总裁薛雅利女士为兄妹关系,
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
在关联关系。
薛元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江灵兵先生,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贸易经
济专业本科学历。江灵兵先生曾任浙江省工艺品进出口公司科员,2004 年 9 月
至 2015 年 9 月任杭州天元旺旺宠物用品有限公司董事;2012 年 1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杭州天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6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2022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2016 年 1 月至今,历任公司总经理、执行
总裁、副总裁。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公司战略研究院院长、宠粮 BD 总
经理。
江灵兵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 14,711,2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68%。江灵兵先生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江灵兵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5
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薛雅利女士,女,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有机合
成化工专业大专学历。1990 年 7 月至 1997 年 7 月,任职于浙江临平化学纤维厂、
杭州天虹纺织集团公司;1997 年 10 月至 1999 年 6 月,筹建上虞市天元工艺品
厂并任厂长;1999 年 6 月至 2003 年 12 月,任余杭天元工艺品厂厂长;2003 年
6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杭州天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1 月至今,任公
司董事;2017 年 5 月至 2022 年 2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 年 2 月至今,任公
司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薛雅利女士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 7,031,83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8%。
薛雅利女士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及总裁薛
元潮先生为兄妹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薛雅利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虞晓春女士,女,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业设
计专业本科学历。2006 年 6 月至 2006 年 9 月,任杭州曲艺家具厂设计师;2006
年 10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浙江香娟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师;2007 年 6 月至 2024
年 1 月,公司产品中心负责人;2017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9 年 1 月至
今,历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裁、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公司战
略研究院战略执行小组组长、国内 BD 总经理、电子 BU 总经理。
虞晓春女士除因 2024 年限制性股票获授 15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未实际
登记)外,通过杭州同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0.36%的股份。虞晓春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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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虞晓春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李安先生,男,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体育专业
本科学历。1990 年 8 月至 1994 年 8 月,任杭州华丰造纸厂工会委员;1994 年 8
月至 2001 年 3 月,任杭州余杭市蓝孔雀包装材料厂厂长;2001 年 3 月至 2005
年 10 月,任杭州蓝孔雀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二处处长;2005 年 10
月至 2006 年 9 月,任浙江东华化纤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6 年 1 月至 2008
年 6 月,任杭州天元宠物用品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08 年 6 月至 2009 年 3 月,
任绍兴越然纺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 年 3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杭州天元宠
物用品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12 年 1 月至 2016 年 1 月,任杭州天元宠物用品有
限公司监事;2016 年 1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 1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公司供应链中心总监;2019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2 年 1 月
至今,历任公司生产中心总经理、越南工厂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越南工厂总
经理。
李安先生除因 2024 年限制性股票获授 12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未实际登
记)外,通过杭州同旺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0.67%的股份。李安先生与公
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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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张根壮先生,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汽车检
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大专学历。1992 年 9 月至 1999 年 11 月,任沧州市肃宁县第
一塑料制品厂业务员、车辆经理;1999 年 12 月至 2011 年 3 月,任北京宅急送
快运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经理、总监;2011 年 4 月至 2015 年 7 月,任老娘舅餐
饮股份有限公司后勤总监;2015 年 8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湖州南浔浔味堂食品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 年 4 月至今,历任公司星桥工厂总经理、总监、供应
链中心总经理;2022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供应链中心总
经理。
张根壮先生除因 2024 年限制性股票获授 7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未实际
登记)外,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根壮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陈斐先生,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地图学与
地理信息系统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1998 年 7 月至 2017 年
6 月,历任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05
年 9 月至 2008 年 6 月,在中国人民大学区域经济学学科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006 年 7 月至 2007 年 11 月,任北京市海淀区统计局局长助理;2012 年 3 月至
2013 年 3 月,任英国剑桥大学地理系国家公派访问学者;2017 年 6 月至今,任
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2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
董事。
陈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斐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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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余景选先生,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农业经
济管理(财务管理方向)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副教授。1993 年 8 月至
1999 年 3 月,任浙江财经学院会计系助教;1999 年 3 月至 2004 年 11 月,任浙
江财经学院会计学院讲师;2004 年 11 月至今,任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
2022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余景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余景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宋永高先生,男,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工
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83 年 3 月至 1985 年 9 月,任嘉兴卫校基础部
数学教研室教师;1985 年 9 月至 1987 年 7 月,于浙江大学管理工程专业攻读研
究生;1987 年 7 月至 2000 年 7 月,任浙江经济高等专科学校工商管理系系主任
助理、副主任;2000 年 7 月至 2002 年 1 月,任嘉兴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
2002 年 1 月至 2024 年 11 月,历任浙江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
2022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宋永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宋永高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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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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