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箭电子: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暨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2025-02-11
证券代码:301348 证券简称:蓝箭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4
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银圣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
收到股东上海银圣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银圣
宇”)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获悉银圣宇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5 年 2 月 10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2,000,000 股,权益变动
比例为 1.00%,其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完成。现进行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披露《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
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银圣宇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2,00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 1.00%。
截至 2025 年 2 月 10 日,在减持计划期间内,银圣宇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 2,000,000 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 1.00%,其本次减持计划已完成。
股东 减持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
减持期间
名称 方式 (元/股) (元/股) (股) 例%
大宗 2024 年 12 月 20 日—
银圣 22.7-27.68 23.00 2,000,000 1.00%
交易 2025 年 2 月 10 日
宇
合计 22.7-27.68 23.00 2,000,000 1.00%
注: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本次减持股份达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银圣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平庄东路 1558 号 3 幢 001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4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5 年 2 月 10 日
股票简称 蓝箭电子 股票代码 301348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股 2,000,000 1.00
合 计 2,000,000 1.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7,519,504 8.76% 15,519,504 7.7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7,519,504 8.76% 15,519,504 7.7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2024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股东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银圣宇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
行已作出的承诺、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2,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意向、计划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减持计划已完成。银圣宇的减持情况与
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的数量范围
内。银圣宇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
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
公司购买管理办法》
是□ 否
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
六十三条的规定, 是□ 否
是否存在不得行使
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银圣宇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注 :以上所有表格中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上海银圣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
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银圣宇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
完毕。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
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上海银圣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
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