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泰股份: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5-02-20
证券代码:301429 证券简称:森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于2025年2月19日在公司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
月9日送达全体董事,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唐圣卫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及《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满足对泰国子公司募投项目的借款要求,
公司于2025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年产 2 万吨轻质共挤木塑复合材料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由“浙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变更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开设新的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存储及使用,并将森泰科技原存放在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及收益转存至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的《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的相关规
定,所有境外放款的资金必须经境外放款专用账户汇出境外。根据属地管理的
要求,境外放款专用账户需要在公司所属的宣城市外汇管理局备案后,在宣城
地区的银行新开设账户。公司将根据当地外汇管理局、发改委、商务局等政府
职能部门的有关要求开设境外放款专用账户,监管向泰国子公司提供的借款。
公司将“年产2万吨轻质共挤木塑复合材料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由“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
支行”外汇借款专用账户,用于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对泰国子公司的借款。
公司根据上述情况,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与保荐机构、
开户银行签订新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境外放款专户,不会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有利于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森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贸易”)经营
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其进行增资。本次增资主要用于森泰贸易补充
流动资金、办理银行授信等业务。本次增资完成后,森泰贸易的注册资本由500
万元增加至8000万元。本次增资前后,森泰贸易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增资,投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
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
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