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精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5-02-0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维科精密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启航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翼 联系电话:021-38674773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陈启航、朱哲磊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 年
现场检查时间:2025 年 1 月 15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查阅公司相关的三会会议资料及信
息披露文件,对三会召集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进行核查,
访谈管理层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
是
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是
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
是
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
不适用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检查相关的董事会记录、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内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
内控评价报告及其他内控制度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是
(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不适用,已于
计部门(如适用) 上市前建立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是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
是
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是
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1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 是
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是
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是
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是
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
是
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
是
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公告以及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重点关注上市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
情况是否一致、披露内容是否完整。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是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
是
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网站刊载 是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核查审议程序、信息公告及管理制度,关注关联交易内容、性质和价格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
是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是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是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是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是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不适用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
不适用
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
不适用
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查阅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
募集资金使用台账;查阅现金管理相关决策文件、募集资金账户划款凭证资料;核查与募集资金
使用相关的会议记录及公告;与负责募集资金使用的高管进行了访谈沟通。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是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是
2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是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
是
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 是
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
是
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是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重大销售合同等,对公司高管进行访谈,
并从公开信息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关经营情况,了解近期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否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不适用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是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公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文件等,查阅相关事项承诺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关注行业动态;查阅有关三会文件、公司治理制度、财务资料等;搜集公开信息、
查阅公告,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访谈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是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不适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是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
是
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是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
不适用
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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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维科精密模塑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启航 张 翼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