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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珂玛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01-15  

证券代码:301611               证券简称:珂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2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召开情况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 月 7 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在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漓江路 58 号 6#厂房东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会
 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董事胡文先生、独立董事 RONG
 YIMING 先生、范春仙女士、徐冬梅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表决),公司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先兵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并以现场及在线记名投票表决
 的方式通过各项议案,会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及提名建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先
 兵先生、胡文先生、仇劲松先生、黎宽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 1.1《关于提名刘先兵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 1.2《关于提名胡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 1.3《关于提名仇劲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 1.4《关于提名黎宽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各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换届选举。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徐冬梅女士、
RONG YIMING(融亦鸣)先生、范春仙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 2.1《关于提名徐冬梅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 2.2《关于提名 RONG YIMING 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 2.3《关于提名范春仙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各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新任独立董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
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与承诺》。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由 36,100 万元增加至 43,600 万元,公司股
份总数由 36,100 万股变更为 43,600 万股,公司类型将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已修订《公司章程》
相应条款,且公司拟进行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选举
完成后公司拟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前述工商信息,具体变更内容以政
府相关部门变更登记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5 年 2 月 11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 备查文件
1、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5 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先兵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2001 年 8 月毕业于美国康州大学机械工程系并取得博士学位;2001 年 9 月至 2002 年
 12 月任美国康州大学先进制造研究所机械工程系博士后研究员;2003 年 1 月至 2005
 年 9 月任美国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 IMS-Mechatronics Lab 博士后研究员、实验室副主
 任;2005 年 9 月至 2008 年 10 月任美国加州硅谷 LTD Ceramics, Inc.研发经理;2007
 年 5 月至 2008 年 10 月兼任美国加州硅谷 LCL International, Inc.总经理;2009 年 4 月
 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刘先兵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止本公告日,刘先兵先生直接持
 有本公司股份 192,649,46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4.19%。除此之外,刘先兵先生与
 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刘先兵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胡文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
 计师,拥有基金从业资格,1992 年 7 月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中央财经大学前
 身)信息管理系统专业;1992 年 7 月至 1995 年 4 月任北京中惠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
 理;1995 年 5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中兑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1999 年 12 月至今
 任中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1 年 8 月至今任中睿艾金投资(北京)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 年 8 月至 2023 年 10 月任中睿艾金(安国)中药材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2017 年 10 月至今任北京东方悦益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2018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胡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72,676,4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16.67%。除此之外,胡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仇劲松先生,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
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1992 年 7 月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中央财经大学
前身)信息管理系统专业;1992 年 8 月至 1996 年 5 月任南京无线电厂(熊猫电子集
团有限公司前身)总账会计;1996 年 5 月至 1999 年 11 月任南京夏普电子有限公司
财务部副部长;1999 年 11 月至 2001 年 5 月任南京悦家超市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2001 年 5 月至 2020 年 6 月历任家乐福(中国)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财务部整改项
目经理、中国区会计及报表经理、中国区会计总监、高级总监、财务副总裁;2020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截止本公告日,仇劲松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此之外,仇劲松先生与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仇劲松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黎宽先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1
年 7 月毕业于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机械设备维修与管理专业,2011 年 6 月毕业于
湘潭大学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2001 年 1 月至 2005 年 12 月于杭州大和热磁电子有
限公司真空事业部生产部、石英事业部生产部任职;2006 年 1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杭
州先进陶瓷材料有限公司生产部现场技术班长;2011 年 7 月至今历任公司工艺工程
师、技术主管、生产管理主管兼仓库主管、结构件生产工厂长、结构件事业部负责
人;2021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黎宽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此之外,黎宽先生与持有
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黎宽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徐冬梅女士,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89 年 7 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电
子材料与元器件专业;1989 年 7 月至 1996 年 3 月历任大连显像管厂工程师、项目经
理;1996 年 4 月至 2001 年 7 月任大连大显集团项目经理;2001 年 7 月至 2003 年 7
月任大连光通信发展有限公司国际合作部部长;2003 年 7 月至 2005 年 7 月任大连华
录影音实业有限公司营销部部长;2005 年 8 月至 2006 年 5 月任大连光电通信发展有
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6 年 6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大连三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2008 年 1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大连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基地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0 年 7 月至 2020 年 11 月任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12
月至今任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封测分会秘书长;2023 年 11 月至今,任中国半导体行
业协会副秘书长;2021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徐冬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此之外,徐冬梅女士与持有
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徐冬梅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RONG YIMING(融亦鸣)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讲席教授。1989 年 12 月
毕业于美国肯塔基大学机械工程专业;1990 年 1 月至 1990 年 8 月任美国肯塔基大学
机器人与集成制造中心博士后;1990 年 8 月至 1998 年 8 月历任美国南伊利诺伊大学
工学院技术系助理教授、副教授;1998 年 8 月至 2016 年 7 月历任美国伍斯特理工大
学机械系副教授、教授、杰出教授;2010 年 7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清华大学机械系
教授;2016 年 1 月至 2022 年 7 月任南方科技大学机械系讲席教授、系主任;2022 年
9 月至今任南方科技大学机械与能源工程系创系系主任、访问杰出教授;2024 年 1 月
至今任深圳市南科智能传感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RONG YIMING(融亦鸣)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此之外,
RONG YIMING(融亦鸣)先生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RONG YIMING(融亦鸣)先生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
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
条件。

    3、范春仙女士,硕士研究生学历,英国注册会计师。1988 年 1 月毕业于上海财
经大学会计学专业;1988 年 1 月至 1989 年 2 月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系助理讲师;
1989 年 2 月至 1993 年 1 月任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SCPA,原名上海会计
师事务所)外部审计师;1993 年 2 月至 1996 年 7 月任怡和运输(中国)有限公司上
海办事处财务经理;1996 年 8 月至 2006 年 7 月历任家乐福(中国)咨询管理有限公
司资金部经理、付款中心经理和税务经理;2006 年 11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索尔维投
资有限公司资金总监;2021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范春仙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此之外,范春仙女士与持有
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范春仙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