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强达电路: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5-02-11  

证 券 代 码 : 301628        证券简称:强达电路     公 告 编 号 : 2025-006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强达电路”)于 2025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
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南通强达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强达”)增资不
超过 26,000 万元用于实施“南通强达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96 万平方米多层板、
HDI 板项目”。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40 号),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84.4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28.1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3,102.3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人民币 7,781.98 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320.41 万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4]10208 号)。公司依照相关规
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情况及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原计划投入募集 调整后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资金         资金

        南通强达电路科技有限
 1      公司年产 96 万平方米多   100,000.00              48,000.00     36,320.41
          层板、HDI 板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2,000.00              12,000.00     9,000.00

             合计                 112,000.00             60,000.00     45,320.41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公司本次实施的募投项目之一“南通强达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96 万平方
米多层板、HDI 板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 36,320.41 万元,项目实施主体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强达。为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向南通强达增资不
超过 26,000 万元。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南通强达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祝小华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692MA7EY59H8K

        成立日期                               2021 年 12 月 20 日
       注册地址           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漓江路北侧、范公路东侧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
       经营范围
                        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股权结构                    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南通强达 100%股权。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否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9 月/2024 年 9 月 30 日   2023 年度/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194.50                         2,223.68

      负债总额                       567.68                            10.20

       净资产                        2,626.82                         2,213.48

      营业收入                        0.00                              0.00

       净利润                         -86.65                           -85.71

注:2024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南通强达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南通
强达电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96 万平方米多层板、HDI 板项目”的实际需求,有
利于满足实施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增资事项符
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本次
增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通强达与保荐机构、相关商
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5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
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系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需要,符合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计划和资金需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实现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影响募投
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南通强达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2025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和资金需求,可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相关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的情况,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
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南通强达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强达电路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
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
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强达电路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
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招商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强达电路
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强达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