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2025-01-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拟以向中国船舶重工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工”)全体换股股东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换股
吸收合并中国重工(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国船舶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
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进
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交易前中国船舶、中国重工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船舶集团”),最终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国重工作为被吸并方,
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中国船舶作为存续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国船舶
集团,最终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未发生变更。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中国船舶控股股东均为中国船
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船舶集团,最终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
资委,未发生变更;中国重工控股股东均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
制人均为中国船舶集团,最终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资委,未发生变更。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
重组上市。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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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
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张明慧 李浩然
施梦菡 胡锺峻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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