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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天机电: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春光)2025-03-08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机电”、“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勤勉尽责行使股东大会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持续关注并严格审查公
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关键事项,确保监管关注事项的合规性,同时,对财务报
表的真实性和业绩预告的准确性进行细致核查,积极参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
各专业委员会会议,深入审议各项议案,并主动发表专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有效维护了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赵春光,自 2021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会
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研部副主任、财政部会计准则委
员会咨询专家。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航
天机电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详尽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见 2024 年
年度报告。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
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及表决情况
独立董                                           参加董事会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事姓名                                        专门委员会情况         东大会

                                    1
         应参会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审计与风险 薪酬与考核 的情况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管理委员会 委员会
赵春光          11       11        0            0           6           2   5
    会议前,本人认真审核相关议案和材料,凭借专业知识独立判断,公正提出重
大事项的独立意见,助力董事会科学决策。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5 次、
董事会会议 11 次、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 6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
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避事宜等
均符合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且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表决结果均已及
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报告期
内,本人对公司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日常工作及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
则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进行审阅,并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
进行关注和监督,通过关注公司网站、报纸、电视等媒介对公司的宣传和报道,与
董事长、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等关键人员紧密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重
大事件动态。同时,本人每年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召开会议,就审计服务计划、
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进行沟通。
    报告期内,参加了公司组织的现场调研,对下属单位进行实地参观走访,更加
直观了解了上市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状况,有助于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提出更加
科学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日常工作中,我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
事及高管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最新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和独立作用,确保了充足的现场工作时间。在报告期内,本人
积极参与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公司
管理层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我运用会计专业知识,对公司生产经营、财报审计、
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和核查。在股东会上,我认真审议了包括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担保额度、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等多项重要议案,并提出了专业且
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股东们的广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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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动对公司的影响,主动搜集决策所
需信息,并对公司治理结构、内控制度、关联交易及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监督与
关注。


    (三)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与
我的沟通,确保我及时获取公司生产经营动态,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公司积极组
织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各类通信手段,为本人提供便利顺畅的履职渠道,召开董事
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工作提
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本人的工作。


    (四)年报期间的工作
    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本人参与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各个阶段的工作,并做好公司与年审会
计师的沟通、监督与检查工作。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在与公司财务部门和
年审会计师的多次沟通中,我们遵循了年报审计的标准流程,包括签订审计业务约
定书、准备必要的审计资料,并特别关注了公司业绩预告的准备和准确性。听取了
经理层关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本人同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
理委员会,共同审议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审计策略和
计划。后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照这一计划开展 2024 年度的
审计工作。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督促公司
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配备、提升专业素养和审计技能、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
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学习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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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积极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
立董事相关培训,及时掌握监管机构的最新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增强对
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提升维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意识。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
制度的要求,对 2024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按照规定进行了必要的审核,
做出了审慎的判断,发表了明确的意见。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
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事项在提
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均取得本人的事前认可,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关联股东、关联
董事均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披露程序符合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本人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均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确保了关联
交易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此类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进行审阅,并认为公司定期报
告符合相关准则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公司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是有效的,不存在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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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对公司变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公司财
务和内控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人认为: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
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变更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年审会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决
定将此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此事项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并通过。
    公司在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过程中,所履行的审批及披露程序均严格遵循了相
关规定,确保了不存在任何可能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原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贺宁坡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
经理、总会计师等公司所有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戴波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戴波符合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
件,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可以胜任所聘任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发表
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同意董
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决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
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以及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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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股东大会选举的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本人认为上述相关人员的提
名、审议、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
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
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制定和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秉持独立、审
慎、客观的原则行使表决权,有效维护了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勤勉尽责,加强
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充分发挥本人在经营、管理、
财会、法律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春光
                                                 二〇二五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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