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2025-02-08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独立董事对于会议召开时间无
异议,应参与表决独立董事 3 人,实参与表决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独立董
事赵引贵女士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永
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终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山西昕益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
对方”)持有的山西灵石昕益天悦煤业有限公司 51.009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自筹划本次交易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审慎研究交
易方案,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外部市场
环境发生变化,公司与交易对方未能就本次交易对价方式及发行价格最终达成一
致意见,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对方
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二、关于签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终止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公司拟与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意向协议>
之终止协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是综合考虑近期外
部环境发生变化,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本次交
易终止,是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后一致决定,双方均不存在任何违反原协议的行
为,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影响,不会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为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终止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签署终止协议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引贵) (王文利) (洪潮波)
二○二五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