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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城投: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2025-01-03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Beijing DeHeng Law Offices (KunMing)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 126 号“融城优郡”B5 幢 3、4 层
         电话(传真):0871-63172192 邮编: 650032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 律 意 见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作为贵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
本次指派李泽春、李艳莉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
对贵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资料进行了审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云南城
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贵公司本
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及公开披露的信息,表明贵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召开了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并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于 2025 年 1 月 2
日 14:00 在昆明市西山区西园南路 34 号融城优郡 A4 栋写字楼贵公司 17 楼会议
室召开,会议召开时间与通知公告时间间隔 15 天以上,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
地点和审议事项也与相关公告内容一致。

     本次股东会由贵公司董事长孔薇然女士主持,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审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83名,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数为713,096,552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44.4106%。其中,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659,164,313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41.0519%;出席网络投票表决
的股东共681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53,932,239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的3.3588%;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68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为86,045,977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5.36%,其资格均合法有效。
此外,贵公司董事会秘书和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全体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出席本次股东
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融资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担保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向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展期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日
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共五项议案;其中,《关于公司2025年向控股股东及其
下属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两
项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云南省康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云南融智投
资有限公司对上述两项议案回避表决;结果均以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票数同
意通过了以上五项议案。

     四、结论意见

     根据以上事实和文件资料,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贵
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
北京德恒 (昆 明 )律 师事务所   关于云南城 投置业股份有 限公司 ⒛ 25年 第 一 次临时股 东会 的法律 意见



 (此 页 为 《北京德恒 (昆 明 )律 师 事务所 关于 云南 城投置业股份有 限公 司 ⒛ 25

年第 一 次 临时股 东会 的法律 意 见 》之签 署 页 )




                                                              督乩竿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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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二五 年 一 月 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