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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冠农股份: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5-01-18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04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序号                被担保方                 简称                     备注
 1           新疆绿原糖业有限公司          绿原糖业
 2       新疆冠农天沣物产有限责任公司      天沣物产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      新疆天泽西域花油脂科技有限公司    天泽西域花
 4         巴州冠农棉业有限责任公司        冠农棉业    公司控股子公司银通棉业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2024 年 12 月担保发生额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担保余额
        绿原糖业                           8,600.00                            23,600.00
        天沣物产                          15,743.33                            19,856.53
       天泽西域花                          5,300.00                             5,300.00
        冠农棉业                          19,500.00                            32,800.00
         合计                             49,143.33                            81,556.53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预计担保事项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 年 6 月 2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2024 年 7 月 8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同意:自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单笔或
 累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绿原糖业、冠农番茄、天沣物产、天泽西域花及控股子公
 司天番食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信贷、融资及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不超过
 26.3828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详见 2024 年 6 月 22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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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4-028)
     2024 年 8 月 20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4 年 9 月 5 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新增预计担保的议案》,
同意: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单笔或累计: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为银通棉业、冠农棉业、顺泰棉业、永衡棉业,银通棉业为控股子公司朋
汇棉业、达丰棉业、万德利棉业、天鹰鑫绿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信贷、融资及
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不超过 11.9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详见 2024 年 8 月 2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新增预
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9)
    (二)2024年12月担保进展情况
  被担保单位         融资借款期限               担保方        担保金额(万元)
                  2024/12/6-2025/10/7                                5,000.00
                 2024/12/13-2025/10/3                                  500.00
   绿原糖业
                 2024/12/18-2025/10/3                                2,000.00
                 2024/12/25-2025/10/3                                1,100.00
                 2024/12/2-2025/11/25                                  886.80
                                                 公司
                  2024/12/3-2025/6/2                                 5,000.00
   天沣物产
                  2024/12/5-2025/6/2                                 1,856.53
                  2024/12/9-2025/6/2                                 8,000.00
                 2024/12/11-2025/11/17                               5,000.00
  天泽西域花
                 2024/12/20-2026/12/19                                 300.00
                 2024/12/25-2025/12/24          银通棉业            16,000.00
   冠农棉业
                  2024/12/9-2025/12/8        公司、银通棉业          3,500.00
                           合    计                                 49,143.33
    上述担保期限均为:自主合同约定的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方式均为:
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绿原糖业、天沣物产、天泽西域花基本情况详见 2024 年 6 月 22 日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预计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28;被担保人冠农棉业基本情况详见 2024
年 8 月 2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sse.com.cn《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
度新增预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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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为绿原糖业提供担保的协议
     1、《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52829001-2024 年巴博(保)字 0015 号)主要
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博湖县支行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因主合同解除借款人应当返还的款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运输费、公证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
过户费、律师费、鉴定费、保管费、公告费、通知费、催告费、迟延履行期间的加
倍债务利息等)及所有其他费用。
     2、《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6100120240004827)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门关兵团分行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
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
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二)为天沣物产提供担保的协议
     1、《保证合同》(合同编号:C241121GR6585667)主要内容: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分行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止
     (5)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

                                      3
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
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2、《保证合同》(合同编号:NHTWBZZ2200000102024N0035BZ01)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和支付的下述所有债务:
贷款本金(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循环使用的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
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
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三)为天泽西域花提供担保的协议
    1、《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6100120240005691)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门关兵团分行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
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
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2、《保证合同》(合同编号:WL 长江路支行 ZHBZ2439)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
(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

                                     4
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四)为冠农棉业提供担保的协议
    1、《保证合同》(合同编号:66100120240006215)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门关兵团分行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
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
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2、《保证合同》(合同编号:库农商保字[铁门关公司 202411]第 002 号)主
要内容:
    (1)债权人:新疆库尔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华夏汇通实业有限公司、新疆银通
棉业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主债权(包括全部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支出或应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拍卖费、保管费、鉴
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批准的为其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是为支持子(孙)公司的发展,满足
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及公司经营目标实现提供的担保。公
司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
控制权,且目前被担保方生产经营正常,担保风险可控。



                                     5
       五、董事会的意见
    董事会意见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22 日披露的临 2024—028 号公告、2024 年 8
月 21 日披露的临 2024—039 号公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40.01 亿元,占公司 2023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107.35%。其中:上市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 34.26 亿元,占公司 2023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91.92%。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 13.09 亿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余额占公司 2023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35.13%。本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本公司无逾期担
保事项。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8 日


     报备文件
    (一)《保证合同》(652829001-2024 年巴博(保)字 0015 号)-绿原糖业 1.5
亿元
    (二)《保证合同》(66100120240004827)-绿原糖业 1 亿元
    (三)《保证合同》(C241121GR6585667)-天沣物产 5000 万元
    (四)《保证合同》(NHTWBZZ2200000102024N0035BZ01)-天沣物产 1.9 亿元
    (五)《保证合同》(66100120240005691)-天泽 1.35 亿元
    (六)《保证合同》(WL 长江路支行 ZHBZ2439)-天泽 1.5 亿元
    (七)《保证合同》(66100120240006215)-冠农棉业 1.6 亿元银通担保 100%
    (八)《担保合同》(库农商担字【铁门关公司 202411】第 002 号-股份担保
60%银通担保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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