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迪苏: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Caroline Grégoire Sainte-Marie)2025-02-28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Caroline Grégoire Sainte-Marie 女士)
2024 年,作为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
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
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
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
将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Caroline Grégoire Sainte-Marie,生于 1957 年,法国籍。1979 年毕业于巴黎政治学院
和巴黎索邦大学。自 1996 年至 1997 年,担任大众汽车法国公司的首席财务官、财务和
IT 经理;自 1997 年至 1999 年,担任拉法基特种产品公司的首席财务官;自 2000 年至
2004 年,担任拉法基水泥部门并购高级副总裁;自 2004 年至 2006 年,担任德国和捷克
共和国拉法基集团的首席执行官;自 2007 年至 2009 年,担任 Tarmac France/Belgium 的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自 2009 年至 2011 年担任 Frans Bonhomme 的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自 2018 年至 2021 年 4 月,担任 Elekem 独立董事。自 2011 年至 2022 年 6 月,担任
GROUPAMA 独立董事;自 2014 年至 2022 年 7 月,担任 Calyos Belgium 的投资者;自
2018 年以来,担任 FNAC DARTY 独立董事;自 2019 年以来,担任 VINCI(巴黎泛欧
交易所(A 区),FR0000125486)独立董事。自 2021 年 9 月至 2024 年 9 月担任公司独立
董事,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风险与合规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
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等影响
独立性的情况,能够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年度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
和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客观、负责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意
见,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未行使《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特别职权。
1. 出席会议情况
本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3 次(其中以通讯方式召开并表决的
会议 2 次,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的会议 1 次) ;并分别召开了董事会审委员会会议 5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4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 2 次;召
开股东大会 2 次。以下是本人于任期内出席会议的情况:
(1)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大会
情况
独立董
事姓名 本年应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 席 是否连续 出 席 股
参 加 董 席次数 方 式 参 席次数 次数 两次未亲 东 大 会
事会次 加次数 自参加会 的次数
数 议
Caroline
Grégoire
3 0 3 0 0 否 0
Sainte-
Marie
(2)参加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专门委员会名称 应 参 加 亲 自 出 委托出席 未 出 席 次
会 议 次 席次数 次数 数
数
审计委员会 5 5 0 0
Caroline Grégoire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4 0 0
Sainte-Marie 提名委员会 1 1 0 0
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 2 2 0 0
2. 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出席公司会议、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交流,及时熟悉掌握公
司经营发展情况,并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
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督的作用,促进了公司内部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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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致力于加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
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本人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合规,治理架构以及内控建设情况,
并为公司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4.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与管理层沟通了解业绩说明会准备材料以及投资者
沟通情况,洞察并理解中小股东的普遍关切。
5. 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通过月度报告以及定期沟通等多形式汇
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我们履职提供了
完备的条件和支持。同时,对于高管薪酬政策的制定、实施和评估工作,公司也开展
了全面深入的沟通和解释工作,为薪酬委员会的重点工作提供了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对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了如下
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严格遵循了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的要求,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本次交易对
公司是必要的,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符合全体股
东的利益。因此,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对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有积极影响。本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公司股东严格遵守各项承诺,未发现违背承诺事项的情形。
3. 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在本人任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编制
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 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
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
权益。
4.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多次听取管理层对于内部控制进度的汇报,持续关注
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2024 年度公司继续完善、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且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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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有效执行,未发生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
形。
5.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通过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调查和评估,
本人认为该所业务人员业务素质良好,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审
计机构。
6. 提名公司董事
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对董事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提名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合法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因此,同意提名郝志刚先生、
Jean-Marc Dublanc 先生、Gérard Deman 先生、姚炜先生、董大川先生、孙岩峰先生、林
兆荣先生、刘昕先生、臧恒昌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外部董事 2024 年薪酬方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制定的,不存在损害
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认真审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报告,认为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薪酬符合公司董事会批准的高管薪酬政策且综合考虑了公司实
际情况,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进取精神。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公司日常经营规范,生产经营正常,财务运行稳健,关联交易公平、
公正、公开,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诚信
原则,勤勉尽责,在工作中保持了独立性,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
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