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宏兴:酒钢宏兴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2025-01-27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5-002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酒钢宏兴”)控
股股东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酒钢集团”)基于对公司长期投
资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
市场稳定,计划自 2024 年 8 月 21 日起 12 个月内,以不低于 10,000 万元且不高于 2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2.增持计划进展情况:截至目前,酒钢集团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82,570,21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31%。
3.风险提示:后续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增持资金未能及
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收到酒钢集团《关于增持酒钢宏兴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
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酒钢集团
(二)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酒钢集团持有公司股
份 3,599,949,7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7.48%。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及完成情况:
1.2024 年 4 月 7 日,公司收到酒钢集团的书面告知函,其计划自 2024 年 4 月 9
日起 12 个月内,以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且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公告》(公
告编号:2024-011)。
2024 年 5 月 10 日至 2024 年 8 月 19 日期间,酒钢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168,348,76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69%,累计增持金额为 199,984,314.68 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首轮增持计划已
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
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2.酒钢集团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酒钢宏兴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为切实维护
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酒钢集团计划自 2024 年 8 月 21 日起 12 个月内,以
不低于 10,000 万元且不高于 2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
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暨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2024 年 8 月 21 日至 2024 年 9 月 18 日,酒钢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
持公司 68,734,314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097%,累计增持金额 82,163,724.08 元。
截止目前,酒钢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82,570,214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31%,累计增持金额为 100,081,015.08 元。本次增持后,酒钢集团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共计 3,682,519,92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79%(含首次增持完成
情况)。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
生变化;
(二)本次增持行为及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酒钢集团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