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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津投城开:津投城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2025-01-01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天津津能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天津市热力有限
公司 100%股权、天津港益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天津市津能风电有限
责任公司 98.18%股权及天津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就本次交易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现就关于本次交易采取
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作出说明如下:
   1、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
度的规定,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
严格控制参与本次交易的人员范围,尽可能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
员范围。
    2、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
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编制内部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制作交易进
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3、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
股票。
   4、公司在与交易对方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对于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保密事项进行了约定。
    5、本次交易在筹划过程中,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防止敏感信息泄露导致股
价出现异常波动,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2 月 18
日开市起停牌。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
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
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签章页)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