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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发股份:华发股份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修订情况的说明2025-01-11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文件
                                   修订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局第四十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
开 2024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相关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局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相关事宜。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和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
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0 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预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主要为对发
行对象部分进行修订。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方案的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和阅读,公司就本次修订涉及的主要情况说明如下:

 序号         文件名称                       章节                             修订说明
         珠海华发实业股        特别提示       /                    修改了关于审议程序及原
         份有限公司向特                                            珠 海 华 发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以
  1
         定对象发行可转                                            下 简 称“ 华 发 集 团 ”)作 为
         换公司债券预案                                            发 行 对 象 的 相 关 表 述 ;公 司
(修订稿)                                      利润分配政策及执行情况
                                                章节调整为第四节
             释义         /                     预案全称调整为修订稿
                          三 、发 行 对 象 及   发行对象不再包括华发集
                          其与公司的关          团并修改相关表述
                          系
                          四 、本 次 向 特 定   发行对象不再包括华发集
                          对象发行可转          团并修改相关表述
                          换公司债券方
                          案概要
             第一节 本
                          五 、本 次 向 特 定   发行对象不再包括华发集
             次发行方案
                          对象发行可转          团并修改相关表述
             概要
                          换公司债券是
                          否构成关联交
                          易
                          八 、本 次 发 行 取   审议程序补充了新召开的
                          得批准的情况          董 事 局 会 议 ,尚 需 呈 报 批 准
                          及尚需呈报批          的程序不再包含国资有权
                          准的程序              监管单位及股东大会
             第二节 董    /                     删 除 本 节 ,董 事 局 会 议 前 无
             事局前确定                         确定的发行对象
             的发行对象
             基本情况
             第三节附条   /                     删除本节
             件生效的股
             份认购协议
             的内容摘要
             第四节 董    /                     本节序号调整为第二节
             事局关于本   一 、募 集 资 金 投   补充更新募投项目证照信
             次募集资金   资项目可行性          息
             使用的可行   分析
             性分析
             第五节 财    /                     本节序号调整为第三节
             务会计信息
             及管理层讨
             论与分析
             第六节 公    /                     本节序号调整为第四节
             司利润分配
             政策及执行
             情况
                     第七节 本    /                     本 节 序 号 调 整 为 第 五 节 ;并
                     次向特定对                         根 据《 关 于 本 次 向 特 定 对 象
                     象发行摊薄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
                     即期回报及                         即 期 回 报 、采 取 填 补 措 施 及
                     填补措施                           相 关 主 体 承 诺( 修 订 稿 )的
                                                        公告》修订相应数据
    珠海华发实业股   释义         /                     论证分析报告全称调整为
    份有限公司向特                                      修订稿
    定对象发行可转   三、本次发   ( 一 )本 次 发 行   发行对象不再包括华发集
    换公司债券方案   行对象的选   对象选择范围          团
    的论证分析报告   择范围、数   的适当性
    (修订稿)       量和标准的
                     适当性       ( 二 )本 次 发 行
                                  对象数量的适
                                  当性
                     四、本次发   ( 一 )本 次 发 行   发行对象不再包括华发集
                     行定价的原   定价的原则合          团并修改相关表述
                     则、依据、   理
                     方法和程序
                     的合理性     ( 二 )本 次 发 行
                                  定价的依据合
                                  理
                     五、本次发   ( 一 )本 次 发 行   发行对象不再包括华发集
2                    行方式的可   符合《证券法》        团 并 修 改 相 关 表 述 ;审 议 程
                     行性         规定的发行条          序补充了新召开的董事局
                                  件                    会 议 ,尚 需 呈 报 批 准 的 程 序
                                                        不再包含国资有权监管单
                                  ( 二 )本 次 发 行   位及股东大会
                                  符 合《 注 册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的 发
                                  行条件

                                  ( 三 )本 次 发 行
                                  符 合《 注 册 管 理
                                  办 法 》关 于 可 转
                                  换公司债券发
                                  行承销特别规
                                  定

                                  ( 四 )本 次 发 行
                                  方式的审议和
                                               批准程序合法
                                               合规

                                  六、本次发   /              审议程序补充了新召开的
                                  行方案的公                  董 事 局 会 议 ,尚 需 呈 报 批 准
                                  平性、合理                  的程序不再包含国资有权
                                  性                          监管单位及股东大会
         关于本次向特定           一、本次发   /              修订了关于发行时间的假
         对象发行可转换           行对公司主                  设及基于此假设重新测算
         公司债券摊薄即           要财务指标                  了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
  3      期回报、采取填           的影响                      务指标的影响
         补措施及相关主           三、本次发   /              可行性分析报告全称调整
         体 承 诺( 修 订 稿 )   行的必要性                  为修订稿
         的公告                   和合理性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         二、募集资   /              补充更新募投项目证照信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金投资项目                  息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可行性分析
  4
         债券募集资金运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修订稿)

      本 次修订后的预案及其他 相关修订文件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
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