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于 2025 年 1 月 7 日收到贵公司发来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经本人认真核查,现回复如下: 本人作为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本 人不存在影响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 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 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 整、重大业务合作等重大事项。 在本次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何振亚 日期:2025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