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国际:中化国际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2025-01-11
中 化 国 际 ( 控 股 ) 股 份 有限 公 司 二 O 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SINOCHEM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S I N OC HE M I N TE RN A TI O NA L C OR P OR AT I ON
二 O 二五年一月十七日
中 化 国 际 ( 控 股 ) 股 份 有限 公 司 二 O 二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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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文件名称 页码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
2. 《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
3. 附件:《股东表决票》 9
二 O 二五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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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
议案 1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同时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规范
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
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3,589,351,913 元。 3,588,523,593 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589,351,913 股, 3,588,523,593 股,
2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3,589,351,913 股。 3,588,523,593 股。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的决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的决 策程序和机制如下:
策程序和机制如下: ……
…… (二)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二)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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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 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
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 条件及其他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
条件及其他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 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
…… 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
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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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
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
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
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 策如下:
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1)公司的利
(一)利润分配原则:(1)公司的利 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
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 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
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 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
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 为保证投资者的长期基本回报,公司
为保证投资者的长期基本回报,公司 在综合考虑历年股息水平、当年资本
在综合考虑历年股息水平、当年资本 支出计划、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平均
支出计划、净资产收益率、当期平均 股价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在符合现
股价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坚持每年 金分红条件情况下,本公司原则上每
至少一次分红; 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 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
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 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3)公司召
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 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
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
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
(三)公司现金分红的比例:公司最
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
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
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
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
的 30%;
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
(四)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
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
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
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
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
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且现金
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
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
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
前提条件下,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方
配方案;
式分配股利;
(五)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公
(三)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
后,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
计未分配利润为正,采取现金方式分
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
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
项。
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
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上述特殊情况
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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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为负,实施现金分红将会影响公司后
续持续经营时;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
未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其他重大
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
除外)的情况。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
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
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的累计支出金
额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的 30%。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
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
水平、债务偿还能力以及是否有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
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
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
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
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
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
低应达到 20%。
……
(五)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公
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
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
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股东大会召开
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
发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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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
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
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经
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
营管理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督。
5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规定和机构设置,应当经董事会批准
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应当经董事会批
后实施。审计部门向董事会负责并报
准后实施。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
告工作。
并报告工作。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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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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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
议案 2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
化国际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毕马威华
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
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
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
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 7 月 10 日
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2.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格。
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34 人,注册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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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 1,12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60 人。
3.业务规模
毕马威华振 2023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39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
收入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 10 亿元,
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 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3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98 家,上市公
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5.38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
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
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
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
餐饮业。毕马威华振 2023 年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本公司属
于同行业的客户共 53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
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
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 年审结
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 2%-3%比例承担赔偿
责任(约人民币 270 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
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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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
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
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段瑜华,2006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段瑜华 2001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从 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段瑜华近三年签署或复
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多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苟建君,2010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格。苟建君 2008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从 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苟建君近三年签
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楠,2001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
格。张楠 2003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从 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张楠近三年签署或复
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多份。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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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或纪律处分。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
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 2024 年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费用预计为 688
万元。境外子公司法定审计工作履行比选流程选定审计机构,审计费
折合人民币预计为 169 万元,上述两项费用合计预计人民币 857 万
元。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管理层进行授权,如因审计范围和内
容变更导致费用增加,管理层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2024 年度最终审计费用。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
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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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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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代表股份数:
身份证号码: 股东代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1
部分条款的议案
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
2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股东(或代理人)签章:
二 O 二五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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