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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交大昂立: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2025-01-13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 2025-007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大昂立”、“上市公司”或“公司”)
于近日收到上海饰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饰杰”或“收购人”)发
来的《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为上海饰杰。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上海饰杰及
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韵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韵简”)、丽水新诚新创科
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丽水新诚”)、丽水农帮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丽水农帮”)、上海予适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予适贸易”)
合计持有交大昂立 232,423,703 股股份,占交大昂立总股本的 29.99%。本次要约收购目
的旨在进一步提高对交大昂立的持股,坚定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彰显大股东对
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本次要约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
约收购不以终止交大昂立上市地位为目的。
   2、本次要约收购为上海饰杰向除上海饰杰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交大昂立全体持有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收购,要约价格为 4.50 元/股,要约收购股份
数量为 38,746,000 股,占交大昂立截至报告书签署之日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5.00%。若上
市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及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3、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将最多合计持有交大昂立 271,169,703 股股份,约
占交大昂立截至报告书签署之日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34.99%。交大昂立将不会面临股权分
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风险。

                                       1/9
   4、由于要约收购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是否能达到本次要
约收购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若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股票数量未达到要约收购预定数量的,
不影响本次要约收购的效力,上海饰杰将严格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并按照《收购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上市公司股东预
受的全部股份。
   5、按照要约价格为 4.50 元/股计算,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 174,357,000
元。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上海饰杰已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前将
33,321,560 元存入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账户,并于 2025 年 1 月 8 日追加存入
1,549,840 元,合计 34,871,400 元(不低于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 20%),
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6、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 30 个自然日,要约收购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15 日起至 2025
年 2 月 13 日止。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
接受。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
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一、要约收购报告书的主要内容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针对本次要约收购,收购人为上海饰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收购人一致行动人
为上海韵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丽水新诚新创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丽水农
帮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予适贸易有限公司,相关情况如下:
   1、收购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上海饰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秀山路 8 号 3 幢 2 层 I 区 2024 室(上海市崇明工业园区)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秀山路 8 号 3 幢 2 层 I 区 2024 室(上海市崇明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       嵇霖
注册资本         3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
                 91310230053006318P
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9
                   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绿化工程,建筑
                   智能化工程,管道工程,空调设备安装,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
                   体发布广告,展览展示服务,广告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汽车配件、
                   管道配件、机电设备、五金交电、卫生洁具、家用电器、办公用品、环保设
经营范围           备、电子产品、消防器材、日用百货、皮革制品、服装鞋帽、矿产品、工艺
                   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空调设备、暖通设备、制冷设备、
                   机械设备、水处理设备、厨房设备、水暖配件、橡塑制品的销售,家具的加
                   工、销售,清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2 年 9 月 3 日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及持股情况     嵇霖持股 50%;张顺持股 50%。
通讯地址           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秀山路 8 号 3 幢 2 层 I 区 2024 室(上海市崇明工业园区)
联系电话           13901631645



   2、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上海韵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上海韵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五四公路 4399 号 94 幢 2291 室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五四公路 4399 号 94 幢 2291 室

法定代表人          嵇霖

注册资本            1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203422775014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包装材料、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办公设备、电子产品、皮革制品、鞋
                    帽、矿产品、珠宝首饰、茶具、卫生洁具、环保设备、陶瓷制品、音响设备、
                    日用百货、针纺织品、箱包、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机电设备、
经营范围            石材、汽车配件、消防器材、办公用品、服装服饰、叉车及配件的批发、零
                    售,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环保设备工程专业施工,设计、制作各类
                    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商务信息咨询,绿化养护,物业管理,保洁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5 年 6 月 5 日至 2040 年 6 月 4 日

股东及持股情况      嵇霖持股 99%;焦长霞持股 1%。

通讯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五四公路 4399 号 94 幢 2291 室

联系电话            13901631645

   (2)丽水新诚新创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9
企业名称           丽水新诚新创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绿谷大道 309 号国际车城 15 号楼 11 层-236

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绿谷大道 309 号国际车城 15 号楼 11 层-236

执行事务合伙人     嵇霖

出资额             16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100MA2HLGP971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科技中介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咨询策划服务;旅
经营范围
                   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
                   品牌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21-09-27 至 9999-09-09

                   上海灵又顺健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 93.75%;嵇霖持股
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6.25%。

通讯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绿谷大道 309 号国际车城 15 号楼 11 层-236

联系电话           13818100690

   (3)丽水农帮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丽水农帮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绿谷大道 309 号国际车城 15 号楼 11 层-223

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绿谷大道 309 号国际车城 15 号楼 11 层-223

执行事务合伙人     嵇霖

出资额             16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100MA2HLDJK0K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咨询策划服务;信息技术咨
                   询服务;财务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经营范围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品牌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21-09-09 至 9999-09-09

                   上海灵又顺健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 93.75%;嵇霖持股
合伙人及出资情况
                   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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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绿谷大道 309 号国际车城 15 号楼 11 层-223

联系电话           13818100690

   (4)上海予适贸易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上海予适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胡桥新街 17 号 10 幢 1210 室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胡桥新街 17 号 10 幢 1210 室

法定代表人         吴雪飘

注册资本           5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20593193513J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木材销售;软木制品销
                   售;日用木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礼品花卉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销售(象
                   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纸制品销售;音响设备
经营范围
                   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家用电器销售;针纺织品销
                   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皮革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卫生洁
                   具销售;消防器材销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耐火材料销售;电
                   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
                   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卫生陶瓷制品制造,家具制
                   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2-04-13 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及持股情况     吴雪飘持股 100.00%

通讯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胡桥新街 17 号 10 幢 1210 室

联系电话           13816043020



   3、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上海饰杰、上海韵简、丽水新诚、丽水农帮均为嵇霖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收购
管理办法》互为一致行动关系。
   2024 年 5 月 16 日,予适贸易与上海韵简签订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双方同意作
为一致行动人,在涉及目标公司重大决策时,双方采取一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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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要约收购的目的
     收购人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上市公司价值的认可,促进上市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决定采用部分要约收购的方式增持上市公司的股份,以进一
步提高对交大昂立的持股,坚定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
     本次要约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交
大昂立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四)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
份
     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要约收购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
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票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其
他权益变动事项,收购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五)收购人做出本次收购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上海饰杰已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要约收购方案及相关事宜。
     2025 年 1 月 8 日,收购人上海饰杰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对 2024 年 12 月 20 日通
过的要约收购方案进行变更,将要约收购价格由 4.30 元/股调整至 4.50 元/股,其他交
易方案不变。
     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收购人就本次收购已履行必要的批准和决策等法定程
序。


     (六)本次要约收购股份的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范围为除上海饰杰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交大昂立全体股东所持有
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占交大昂立已发行股
       股份种类        要约价格(元/股)         要约收购数量(股)
                                                                            份的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50                 38,746,000                   5.00%

     2024 年 12 月 20 日,收购人上海饰杰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向除上海饰杰及其一致
行动人以外的交大昂立全体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要约价格
                                           6/9
为 4.30 元/股,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 38,746,000 股,占交大昂立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5.00%。
    2025 年 1 月 8 日,收购人上海饰杰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对 2024 年 12 月 20 日通
过的要约收购方案进行变更,将要约收购价格由 4.30 元/股调整至 4.50 元/股,其他交
易方案不变。
    若上市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及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不高于本次预定收购股份数
38,746,000 股,则上海饰杰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收购被股东预受的股份;若预受要
约股份的数量超过 38,746,000 股,则上海饰杰按照同等比例收购被股东预受的股份,
计算公式如下:上海饰杰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
份数×(38,746,000 股÷要约收购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余下预受要约
股份解除临时保管,不予收购。
    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不足一股的余股的处理将按照中登公
司上海分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处理。


   (七)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计算基础
   1、要约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 4.50 元/股。
   若上市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及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2、计算基础
   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如下:
   1、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收购人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要约收
购的,对同一种类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6 个月内收购人
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即 2024 年 12 月 27 日,下同)前 6 个月内,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取得交大昂立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为 4.04 元/股。
   2、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要约价格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的,收购人聘请的财务顾问应当就
                                       7/9
该种股票前 6 个月的交易情况进行分析,说明是否存在股价被操纵、收购人是否有未披
露的一致行动人、收购人前 6 个月取得公司股份是否存在其他支付安排、要约价格的合
理性等。”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内,交大昂立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
格的算术平均值为 3.66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
   本次《关于上海饰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变更要约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内,交大昂立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 4.07 元/股(保留两位
小数,向上取整)。
   经综合考虑,收购人确定要约价格为 4.50 元/股,要约价格不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
公告日前 6 个月内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不低于要
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也不
低于《关于上海饰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变更要约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内该种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本次要约价格符合《收购管理
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八)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按照要约价格为 4.50 元/股计算,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 174,357,000
元。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上海饰杰已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前将
33,321,560 元存入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账户,并于 2025 年 1 月 8 日追加存入
1,549,840 元,合计 34,871,400 元(不低于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 20%),
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来源于收购人自有资金及合法自筹的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
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利用本次收购所得的
上市公司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的融资的情形,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收购人承诺具备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要的履约能力。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
人将根据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
约条件履行收购要约。


   (九)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 30 日,要约收购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15 日起至 2025 年 2 月
                                       8/9
13 日止。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预受的要约不可撤回。在要约收购期限
内,投资者可以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
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二、其他说明
   1、以上仅为要约收购报告书的部分内容,详情请查阅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收
购人已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聘请了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要约收购出具
了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并与本公告及《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
告书》一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
   2、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要约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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