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1-14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2025-003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公司签署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暨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青岛啤酒优家健康饮品有限公司(“优家健康”)
签署2025年度《委托生产及购销产品框架协议》、与优家健康及其附属公司
和关联公司青岛啤酒优家健康饮品(上海)有限公司(“优家上海”)签署《商
标使用许可协议》,与青岛智链顺达科技有限公司(“智链顺达”)签署2025
年度《供应链业务服务框架协议》,与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青啤集团”,
并与其附属公司、优家健康及其附属公司和关联公司、智链顺达及其附属公
司合称“关联人”)签署2025年度《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并确定相关日常关
联交易于2025年度的交易上限金额,按照交易规模测试,上述交易不需要提
交股东会审议。
对本公司的影响:框架协议约定的交易于本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
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定价政策公平合理,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本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本公司与青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签署有关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
易)事项的框架协议及确定其交易上限的议案,批准:(1)本公司与优家健康签
订《委托生产及购销产品框架协议》及其项下2025年交易的上限金额,该协议自
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2)本公司与优家健康及其附属公司和关联公司签订《商
标使用许可协议》及其项下2025年交易的上限金额,该协议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生效;(3)本公司与智链顺达签订《供应链业务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2025
年交易的上限金额,该协议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4)本公司与青啤集团签
订《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及其项下2025年交易的上限金额,该协议自董事会批准
之日起生效;同意授权本公司总裁或其委托人士代表公司签署三份框架协议及
《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并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信息披露相关事宜,以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关于关联/连交易的有关要求和程
序。
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姜宗祥、王瑞永及侯秋燕三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四名
非关联董事(均为独立董事)表决通过该议案。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定比
例,会议的召开及表决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
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确认上述框架协议、《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及其项下的
日常关联交易从本公司角度而言:(1)于本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按
照正常商务条款实施;协议、交易及其交易上限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
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构成本公司对关联人的较大依赖。(2)公司董事会就该等
关联交易所履行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截止 2024 年 9 月 30 日,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
简称“本集团”)与关联人之间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未经审计的交易金额
2
和执行情况见下表。
预计金额与
截止 9 月 30 董事会批准 占同类交易
交易 完成率 实际发生金
交易内容 日交易金额 2024 年度交易 金额的比例
对方 (%) 额差异较大
(万元) 金额(万元) (%)
的原因
1. 本集团接受关联人委托
生产包装饮用水及其他
饮料产品;
2. 本公司许可关联人在包
装饮用水及饮料业务中
优家
使用“青啤优活”和
健康
“TSINGTAO”商标;
及其 173 2,758 6 0.006 不适用
3. 关联人购买本集团的啤
附属
酒产品用于发放职工福
公司
利等;
4. 关联人通过青岛啤酒电
商平台销售本集团向其
供应的包装饮用水及饮
料产品。
1. 本集团接受关联人提供
供应链业务服务,包括:
物流运输、国际货代及
设备租赁服务;
2. 关联人为本集团提供仓
储服务及二次包装、快
递快运等增值服务;关
联人承租本集团的闲置
智链 仓库;
顺达 3. 关联人购买本集团的啤
及其 酒产品; 63,859 99,053 64 2 不适用
附属 4. 本集团为关联人提供外
公司 包服务、信息咨询/全球
产区农产品寻源等代理
服务;
5. 本集团向关联人提供工
业设备安装等服务;向
关联人供应啤酒及麦芽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如啤
酒糟、啤酒酵母、麦芽
糠等副产物。
3
预计金额与
截止 9 月 30 董事会批准 占同类交易
交易 完成率 实际发生金
交易内容 日交易金额 2024 年度交易 金额的比例
对方 (%) 额差异较大
(万元) 金额(万元) (%)
的原因
青啤
集团 本集团向关联人提供综合
及其 服务及承租青啤集团及其 1,336 2,800 48 63 不适用
附属 附属公司的自有物业。
公司
合计 65,368 104,611 62 -
注:2024 年 1-9 月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为本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未经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本公司年度报告经审计的数据为准。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本公司与青啤集团、优家健康及其附属公司和关联公司、智链顺达分别
签署的框架协议和商标使用许可协议,本集团与关联人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上限预计金额和类别如下表:
单位:万元
本次预计
本次预计 金额与上
金额(2025 年实际发
交易类别 关联人 交易上限预测依据
年度交易 生金额差
上限) 异较大的
原因
1.1 本集团接受关联人 1. 委托生产服务依据优家健
委托生产包装饮用 康提供的 2025 年委托加工
水及其他饮料产 计划以及定价原则进行测
品; 算;
1.2 本公司许可关联人 2. 2025 年关联人使用许可商
在包装饮用水及饮 标的包装饮用水及饮料产
料业务中使用“青 优家健 品预计销售收入进行测算;
啤 优 活 ” 和 康及其 3. 采购本集团啤酒产品按照
“TSINGTAO”商 附属公 8,128.96 年度需求计划结合本集团 不适用
标; 司和关 的定价政策进行测算;
1.3 关联人购买本集团 联公司 4. 销售产品按照 2025 年销售
的啤酒产品用于发 计划进行测算;
放职工福利等; 5. 同时参考了 2024 年年度上
1.4 本集团通过线上和 限金额的实际使用率。
线下渠道销售关联
人提供的包装饮用
水及饮料产品。
4
本次预计
本次预计 金额与上
金额(2025 年实际发
交易类别 关联人 交易上限预测依据
年度交易 生金额差
上限) 异较大的
原因
2.1 本集团接受关联人 1. 物流运输服务根据智链顺
提供供应链业务服 达提供物流运输的服务范
务,包括:物流运 围,以及定价原则进行测
输、国际货代及设 算;
备租售维修服务; 2. 仓储服务根据智链顺达提
2.2 关联人为本集团提 供劳务的实际成本及服务
供仓储服务及二次 范围进行测算;
包装、快递快运等 3. 仓库租赁业务根据智链顺
增值服务;关联人 达租赁的仓库面积及参考
承租本集团的闲置 智链顺 市场租赁价格进行测算;
仓库; 达及其 4. 采购本集团啤酒产品按照
91,993 不适用
2.3 关联人购买本集团 附属公 年度需求计划结合本集团
的啤酒产品; 司 的定价政策进行测算;
2.4 本集团为关联人提 5. 本集团提供代理服务的交
供物业服务、外包 易按照具体服务事项的预
服 务 、信 息 咨询 / 计发生成本进行测算;
全球产区农产品寻 6. 本集团向关联人销售越南
源等代理服务; 原纸之交易按照年度预计
2.5 本集团向关联人提 销售量进行测算;
供越南原纸进口贸 7. 同时参考了 2024 年年度上
易的产地直采等服 限金额的实际使用率。
务。
1. 本集团提供服务按照所有
服务项目 2025 年实际发生
本集团向关联人提供 青啤集
成本的总和进行测算,并参
综合服务及承租青啤 团及其
3,002 考了 2024 年年度上限金额 不适用
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的 附属公
的实际使用率;
自有物业。 司
2. 本集团租赁房屋按照房屋
面积及租赁市场行情测算。
以上交易合计总金额 103,123.96 - -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青啤集团的基本情况
1、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五四广场青啤大厦
2、法定代表人:姜宗祥
5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2646283445
4、注册资本:134,372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1997 年 4 月 21 日
6、主营业务:国有资产运营及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管管理委员会,系青啤
集团全资股东
8、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未包括青啤集团下属子公司的合
并数据):
2024 年 12 月末,资产总额约 471,524 万元,负债总额约 110,094 万元,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约 361,430 万元;2024 年 1-12 月,营业收入约 259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约 76,468 万元,资产负债率约为 23.35%。2024 年 12
月末,影响青啤集团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约 0 万元。
(二)优家健康的基本情况
1、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经济开发区扬州路 27 号
2、法定代表人:王少波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5MA3TTK0L3C
4、注册资本:66,456.2669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20 年 8 月 21 日
6、主营业务:饮料生产;酒制品生产;食品生产;酒类经营;食品经营;食品
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
7、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青啤集团持有优家健康 100%股权
8、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包括优家健康下属子公司的合并
数据):
2024 年 12 月末,优家健康资产总额约 60,511 万元,负债总额约 34,570 万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约 25,941 万元;2024 年 1-12 月,优家健康营业收
入约 33,15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约-3,104 万元,资产负债率约为
57%。2024 年 12 月末,影响优家健康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约 0
万元。
6
(三)优家上海的基本情况
1、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桥路 88 号
2、法定代表人:王凯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303286Y
4、注册资本: 231,970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1995 年 4 月 22 日
6、主营业务:生产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销售自产产品,生产裝配饮水机
用以销售或出租,生产瓶坯和空瓶(桶)用以自用或销售,上述产品及同类商品、
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的批发,零售(仅限分支机构),互联网销售(除
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并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装
卸服务,仓储服务,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食品经营(销售预包
装食品)
7、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青啤集团持有优家上海 100%股权
8、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
2024 年 12 月末,优家上海资产总额约 16,561 万元,负债总额约 16,832 万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约-271 万元;2024 年 1-12 月,优家上海账面营业
收入约 29,12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约-2,564 万元,资产负债率约为
102%。2024 年 12 月末,影响优家上海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约 0
万元。
(四)智链顺达的基本情况
1、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新疆路 8 号中联自由湾 A 座 3801-5
2、法定代表人:王兵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3MA3U6ANA8C
4、注册资本:11,000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20 年 10 月 15 日
6、主营业务: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纸制品销售;进
出口代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
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
7、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青啤集团持有智链顺达 100%股权
7
8、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包括智链顺达下属子公司的合并
数据):
2024 年 12 月末,资产总额约 155,082 万元,负债总额约 137,509 万元,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约 16,920 万元;2024 年 1-12 月,营业收入约 504,158 万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约 3,439 万元,资产负债率约为 88.7%。2024 年
12 月末,影响智链顺达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约 0 万元。
(四)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青啤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
32.51%股份,优家健康、优家上海和智链顺达均为青啤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规定,优
家健康、优家上海和智链顺达为本公司关联法人暨关连人士,框架协议和商标使
用许可协议项下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持续关连交易)。
(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青啤集团、优家健康、优家上海和智链顺达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经营
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正常,与其交易
后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与优家健康签订的《委托生产及购销产品框架协议》
2025 年 1 月 13 日,本公司与优家健康全权代表其各自的附属公司或关联公
司签署了《委托生产及购销产品框架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协议双方:
甲方:优家健康
乙方:本公司
2、 交易内容
本集团根据本协议向优家健康及其附属公司或关联公司提供的服务包括:
2.1 “青啤优活”、“pure life”、“优活家”等系列品牌的包装饮用水及其他
饮料产品的受托生产服务;
2.2 优家健康及其附属公司或关联公司购买本集团啤酒产品用于发放职工
福利;
8
2.3 本集团通过线上和线下销售渠道销售优家健康及其附属公司或关联公
司向其供应的包装饮用水以及饮料产品等。
3、 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金额及支付安排
3.1 关于受托生产服务
本集团为优家健康及其附属公司或关联公司提供受托生产服务,受托加工价
格定价原则参照以下协定:
(生产成本+费用+税金)×(1+不低于 3%的利润)。
受托生产服务费用的支付安排由各方单独签署具体协议进行约定。优家健康
及其附属公司或关联公司通常应在本月月底之前结清当月款项。
3.2 关于销售产品服务
本集团通过线上和线下销售渠道销售优家健康及其附属公司或关联公司向
其供应的包装饮用水及饮料产品,采购价格按照优家健康及其附属公司或关联公
司不时调整的定价和结算政策执行,不高于优家健康及其附属公司或关联公司向
第三方销售同一品种产品的价格。
3.3 关于向优家健康及其附属公司或关联公司销售产品事项
销售价格按照本集团不时调整的定价和结算政策执行,不低于本集团向第三
方销售同一品种产品的价格。
3.4 协议项下年度总交易额不超过人民币 7,900.62 万元。
4、 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且在乙方履行完毕上
市地上市规则及内部制度规定的关联交易批准手续后生效。
5、 协议期限: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二)与智链顺达签订的《供应链业务服务框架协议》
2025 年 1 月 13 日,本公司与智链顺达全权代表其各自的附属公司签署了《供
应链服务框架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协议双方:
甲方:本公司
乙方:智链顺达
2、 交易内容
9
智链顺达及其附属公司为本集团提供物流运输、国际货代、设备租售及维修
服务,仓储服务及二次包装、快递快运等增值服务,承租本集团的闲置仓库,购
买本集团的产品,并委托本集团提供物业服务、外包服务、信息咨询/全球产区
农产品寻源等代理服务。本集团向智链顺达及其附属公司提供越南原纸进口贸易
的产地直采等服务。
3、 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金额及支付安排
3.1 提供物流运输、国际货代及设备租售维修服务
3.1.1 物流运输服务价格、国际货运货代理及设备租售维修服务价格的确
定,将参照市场价格或与独立第三方进行该类交易时的一般商业条款,且其条款
应不逊于中国市场上对相同或可比较类型、性质和质量及类似时间的服务的现行
条款。
3.1.2 以不额外增加本公司物流成本为基本原则,同时建立本公司与智链顺
达效率提升及成本减降的分享机制;以 2025 年 1 月实际运输价格为依据,执行
本公司油运价折扣管理机制;新增线路及油价波动严格执行本公司定价管理机
制。
3.1.3 物流运输服务费用的支付安排由双方集团成员签署具体协议进行约
定。本集团通常应在智链顺达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物流运输服务完成并经验收合格
后付款。
3.2 提供仓储服务及二次包装、快递快运等增值服务
仓租管理费及装卸费、二次包装及快递快运、厂内物流等服务收费参照市场
价格或与独立第三方进行该类交易时的一般商业条款,且其条款应不逊于中国市
场上对相同或可比较类型、性质和质量及类似时间的服务的现行条款。具体服务
费用的支付安排由双方集团成员签署具体协议进行约定。本集团通常应在收到发
票并审核无误后的特定期间内向智链顺达及其附属公司支付费用。
3.3 承租本集团的闲置仓库
根据本集团所在地库房租赁行情,不低于当地公允的租赁价格,确定智链顺
达及其附属公司向本集团承租仓库所需支付的仓租费。具体支付安排由双方集团
成员签署具体协议进行约定。智链顺达及其附属公司通常应在收到发票并审核无
误后的特定期间内支付。
10
3.4 智链顺达及其附属公司购买本集团的啤酒产品
购买价格按照本集团不时调整的定价和结算政策执行,不低于本集团向第三
方销售同一品种产品的价格。
3.5 本集团为智链顺达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外包服务、信息咨询/
全球产区农产品寻源等代理服务
以同类服务的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收费标
准。双方集团成员签署具体协议进行过程控制,按协议约定进行财务结算。
3.6 本集团为智链顺达及其附属公司提供越南原纸进口贸易的产地直采等
服务
在本集团采购原纸成本的基础上,参考市场价格以及与独立第三方进行类似
交易时的一般商业条款,确定向智链顺达及其附属公司的销售价格。
3.7 协议项下上述服务年度总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1,993 万元。
4、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且在甲方履行完毕上
市地上市规则及内部制度规定的关联交易批准手续后生效。
5、协议期限: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三)与青啤集团签订的《综合服务框架协议》
2025 年 1 月 13 日,本公司与青啤集团全权代表其各自的附属公司签署了《综
合服务框架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双方:
甲方:青啤集团
乙方:本公司
2、交易内容
本集团为青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质量检测服务,健康饮品产品的研发服
务,信息网络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物业管理服务以及本集团租赁青啤集团及其
附属公司房屋设施。
3、 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金额及支付安排
3.1 本集团为青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综合服务的费用,按照 2025 年实
际发生成本,并参考目前与本集团合作的第三方报价,不低于因提供服务发生的
11
所有成本总和,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用、耗材费用、人工费用、差旅费等。根据
综合服务项目的不同,签署具体协议进行过程控制,按协议约定进行财务结算。
3.2 本集团承租青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自有房屋等物业设施,相关定价政策
(包括但不限于青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收取的租金、付款进度和方式等)将参照
市场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地理位置、建筑标准及周边环境等因素)或与独立第三
方进行该类交易时的一般商业条款后经双方公平磋商厘定。
3.3 协议项下年度综合服务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2 万元。
4、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且在乙方履行完毕上
市地上市规则及内部制度规定的关联交易批准手续后生效。
5、协议期限: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四)与优家健康及其附属公司和关联公司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协议》
本公司拟将所拥有的“青啤优活”和“TSINGTAO”等系列商标授权许可优家
健康及其附属公司(包括青岛啤酒优家(天津)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云南大山
饮品有限公司)和关联公司优家上海,合称“被许可人”使用,各方于 2025 年
1 月 13 日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商标使用费
1.1 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或与独立第三方进行该类交易时的一般商业条
款后经双方公平磋商厘定。
1.2 定价依据:被许可人应向本公司支付使用许可费,其金额按照被许可人
在许可使用期限内销售许可商标产品的销售净收入的 1.2%计算。如被许可方向
其他被许可方购买许可产品并销售给第三方的,许可使用费按照被许可方之间销
售许可产品的销售净收入收取,对许可产品销售给第三方的销售净收入不收取许
可费。“销售净收入”是指生产许可商标产品的工厂销售许可产品的销售收入,
减去销售折扣与折让和助销投入后的金额。
2. 商标许可期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3. 商标许可地域范围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4. 结算方式
被许可方应在每月的最后一日统计并计算该月各自的许可产品销售净收入
12
及许可使用费,在该月届满的次月 15 日以前以书面方式通报许可方,许可方予
以书面确认并向被许可方出具发票,被许可方应在收到发票后 10 个工作日内,
以人民币向许可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汇付许可使用费。
5. 协议项下年度商标使用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28.34 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本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进行的正常商业行为。
1、优家健康目前经营的“雀巢优活”、“优活家”品牌包装饮用水及饮料业
务,在上海和云南等地区的饮用水生产和销售渠道有一定的优势。优家健康未来
布局全国市场,其现有包装饮用水及饮料产能受限,可利用本公司下属工厂为其
代工包装饮用水及其他饮料产品,通过委托加工,摊薄本公司工厂环节的固定成
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通过上述安排,在部分生产基地和销售渠道发挥战略协
同效应,形成互利共赢局面。优家健康获得生产和销售“青啤优活”等品牌包装饮
用水和其他饮料产品的许可,出于其品牌切换策略的考虑,在“雀巢”品牌即将终
止使用的前提下,尽早进行品牌组合的切换,保持市场的稳定性,有利于市场开
拓;同时,本公司拥有的“青啤优活”和“TSINGTAO”商标之前在饮料业务中
使用较少,利用商标许可的机会,可以为本公司增加收益,盘活资产,拓宽品牌
的美誉度范围。
2、智链顺达利用其自身优势,为本公司提供啤酒干仓配一体化物流运输服
务及提供仓储服务、二次包装、快递快运等增值服务,可以降低工厂装卸及物流
成本,提高发运效率;同时,提高仓库运营效率,助力市场推进。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价格、结算方式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或者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双方平等享有签订具体关联交易合同的选择权,可随时
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价格,决定是否与关联人进行交易,且与关联人的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不大,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不会对本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3
2025 年 1 月 14 日
报备文件
一、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 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暨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四、 本公司与青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签署之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和商标
使用许可协议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