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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宸股份: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5-01-28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编号: 临2025-002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天宸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宸健康”),

        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非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上海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向天宸健康提供的人民币 65,000 万元固

        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天宸健康提供的

        担保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70,000 万元(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

        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70,000 万元(含本次),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净资产的 44.74%;如包含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

        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人民币 37,000 万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

        额本金将为人民币 107,000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

        资产的 68.38%。公司提示投资者充分了解上述情况,关注担保风险。




                                                                          1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
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宸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宸健康”或“子公司”)
为满足“天宸健康城”东地块 1B 项目的开发建设所需,拟向银行机构申请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65,000 万元的房地产开发贷款授信,并将其持有的相关自有资产
抵押给授信银行机构。最终的房地产开发贷款授信额度及期限将以天宸健康实际
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授信额度的融资本息及相关费用提供
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担保合同有效期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同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
业务,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相关内容
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临 2024-013、临 2024-014、临 2024-020)。
    近日,天宸健康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以下简称“农
商行静安支行”)签署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合同编号:71080254570023)、
《抵押合同》(合同编号:71080254080025、71080254080029),农商行静安支
行向天宸健康提供总计人民币 65,000 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同时,天宸健康将
持有的现房及车位以及在建工程抵押给农商行静安支行。
    同日,公司与农商行静安支行(“债权人”)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编
号:71080254070028),为债权人向天宸健康(“债务人”)提供的人民币 65,000
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相关担保在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公司曾分别于 2021 年 2 月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1 年 11 月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过为天宸健康借款提供担保的相关议案,实际借款本金与担保本金金
额为 6.55 亿元,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次
担保议案之日,上述借款本金与担保本金剩余金额为 39,873.17 万元,截至本公
告日,上述借款本金与担保本金剩余金额为 5,000 万元,加上本次担保,公司为
天宸健康担保本金金额为 70,000 万元。

                                                                        2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上海天宸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银都路 2889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VINCENT MAO GING YE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0,500 万元
         成立时间:1999 年 5 月 4 日
         经营范围:健康管理,医院管理,企业管理,出版物印刷、出版物经营,软
 件开发,停车场(库)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室内外装潢,物业服
 务,实业投资,人才中介,企业形象策划,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医疗器械、计
 算机软件的销售,从事健康科技、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二)公司持有被担保公司(天宸健康)的股权比例
         公司持有天宸健康 100%股权。
         (三)被担保公司(天宸健康)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377,332,500.31       2,334,085,111.81

负债总额                                  1,357,456,074.54       1,343,788,600.83

净资产                                    1,019,876,425.77         990,296,510.98
                                       2023 年度             2024 年 1 月-9 月
项目名称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83,842,850.82              702,469.11

净利润                                       45,196,423.39         -29,579,914.7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3
    公司与农商行静安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71080254070028)
主要内容为:
    (一)被担保的债务人:上海天宸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二)保证人: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
    (四)主债权种类、本金金额及债务履行期限:主债权种类为固定资产贷款,
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65,000 万元整。债务履行期限自 2025 年 1 月 21 日起至 2032
年 1 月 20 日止(具体日期以借款凭证上的记载为准)。
    (五)保证期间:1、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
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的债务履行期
限达成展期合同的,保证人同意,无需再另行通知其或征求其同意,保证人将继
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3、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
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六)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七)保证担保范围: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
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
公证费及其他费用。2、如果因为主合同所涉及的基础合同和基础交易存在虚假
或欺诈等情况而导致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保证人对债权人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责
任保证。3、若债务人发生主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况的,且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增缴
保证金的,保证人对债务人增缴保证金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天宸健康的融资提供担保,有助于其推进土地开发进程,加强土地开
发的资金保障。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及时掌
握被担保人的资信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其有实质控制力,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4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公司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70,000 万元(含本次),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44.74%;如
包含已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人民币 37,000 万
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本金将为人民币 107,000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68.38%,以上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逾
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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