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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旭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5-01-22  

证券代码:600732                股票简称:爱旭股份           编号:临 2025-003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天津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爱旭”)
 担保人: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担保事项及金额:公司为天津爱旭综合授信业务合计提供 9.9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包括本次签署的 9.9 亿元担保在内,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
其他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的总额为 255.50 亿元(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融资事项分别
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仍在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总
额度 438.00 亿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存在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的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签署的担保合同情况如下:
    1.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天津爱旭在该行办理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 8.5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天
津爱旭在该行办理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 1.4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1
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确定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
上限为 438.00 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包括本次签署的 9.9 亿元担保在内,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
为其他子公司累计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255.50 亿元(不同担保主体对同一融资事项分
别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仍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总额度 438.00
亿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签署《本金最高额保证合
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甲方: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
    债务人:天津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额度:8.5 亿元人民币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范围:
    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 8.5 亿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和罚息)、
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
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
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
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
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5.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
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
三年止。
    (二)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主
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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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合同签署方
    保证人: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
    债务人:天津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额度:1.4 亿元人民币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范围:
    主债权本金及其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
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5.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是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
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的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将有助于子公司经营业
务的可持续发展。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
的利益。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确定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
上限为 438.00 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加上本次
签署的担保金额在内,公司累计提供担保的总额为 255.50 亿元,仍在年度授权总额
度范围内,因此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法人主体
及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包括本次签署的 9.9 亿元担保在内,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

                                     3
为其他子公司累计提供且尚在存续期的担保总额为 255.50 亿元(不同担保主体对同
一融资事项分别提供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294.36%。其中,在上述担保余额项下实际债务余额为 163.42 亿元。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21 日
    附件: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4
附件: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基本信息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公司持股比例         注册地址              成立日期      法定代表人                 主营业务

 1     天津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130,000.00 万元           96.63%        天津市北辰区      2018 年 7 月 9 日     许家奇        研发、生产、销售太阳能电池片



2、被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财务指标(经审计)                2024 年 9 月 30 日/2024 年 1-9 月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序号             公司名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1     天津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73.49          42.20        31.29       90.96        8.17         75.59       46.36        29.22       34.57        -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