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井坊:水井坊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2025-02-21
股票代码:600779 股票简称:水井坊 编号:2025-004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 年 2 月 21 日,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
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
过人民币 75.00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情况下的回购本公司
股份,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回购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披露的《水井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4-010 号)。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3 月 5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6 日披露的《水井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4-015 号)。
(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计划已届满,公司完成回购,实际回购公
司股份 286.2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9%,回购最高价格 50.00 元/股,回购最低价
格 30.35 元/股,回购均价 43.70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 12,507.90 万元(不含交易手
续费),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回购支付的总金额、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
购方案。本次股份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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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
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推动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及提议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04 号)。经自查,公
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至回购完成期间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
无限售条件股份 488,361,398 100 487,503,198 100
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858,200 0.18 2,862,400 0.59
总股本 488,361,398 100 487,503,198 100
注: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4 日披露了《水井坊关于注销部分已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4-064),注销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2021 年回购方案回购的且尚未
使用的 858,200 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共计回购股份 2,862,400 股,全部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回购方
案,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购的股份
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
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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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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